买卖合同,迟延履行且产品质量不合格,这是一个违约还是两个违约?如何主张?如汽车迟延交付且发动机损坏

汽车验收时并未发现瑕疵,实际使用中发现发动机质量不合格

这属于比较典型的法律问题。这个毫无疑问是属于两个违约了。
延迟交付已经是属于违约,可参照双方签订的合同中关于违约部分进行处理;
如果交付的产品不符合约定的交货要求,那就是合同标的存在瑕疵,你也是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

补充回答:
你已经提车,所以等于是对延迟交付放弃了追究权利;
提车后才发现的质量问题,虽然仍然可用合同法来约束,但在很多的实践中都很难被司法支持。所以建议通过产品质量法、消法里面的相关条款进行维权相对比较实际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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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5-30
首先我想知道你是卖方还是买方?其次我想知道你是问具体问题还是就是好奇想探讨下法律问题。合同延迟履行肯定是违约的,如果是因为质量不合格而造成的合同延迟履行那么产品质量不合格就仅仅属于造成合同延迟的原因,对于买方来说就仅仅需追究合同延迟履行的违约责任。但如果是合同延迟履行且在验收的时候又发现产品质量不合格那么对于卖家来说也仅仅是需要承担合同延期履行的违约责任,而买方是可以以此拒绝签收或者解除买卖合同的。至于因为买方拒签而给卖方造成的损失只能有卖方自己承担。所以他并不存在两个违约责任
第2个回答  2013-05-29
前提条件应该是质量有问题,可以不履行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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