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不合,女方提离婚男方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请问下有这个说法吗?
我们是2014年12月结的,大年三十和初一他都是在赌钱,为此我提了第一次的离婚,在他再三保证后平静了,3月份去投资种植当时他是一分钱都没有,所有资金都是借来的,弄到最后亏了7万块。后他又要准备跟同学每人以15万块合伙开店,他都不跟我商量下 ,就这样在这个事又有了新的分枝,无奈之下我再次提出离婚。
还有一点,从结婚到现在男方没有给过家里一分钱 ,一切都是靠女方。2月份女方用自己的钱买了辆小轿车,现在离婚男方要求分财产和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我想请问下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