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不合,女方提离婚男方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请问下有这个说法吗? 我们是2014年12月结的

夫妻感情不合,女方提离婚男方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请问下有这个说法吗?
我们是2014年12月结的,大年三十和初一他都是在赌钱,为此我提了第一次的离婚,在他再三保证后平静了,3月份去投资种植当时他是一分钱都没有,所有资金都是借来的,弄到最后亏了7万块。后他又要准备跟同学每人以15万块合伙开店,他都不跟我商量下 ,就这样在这个事又有了新的分枝,无奈之下我再次提出离婚。
还有一点,从结婚到现在男方没有给过家里一分钱 ,一切都是靠女方。2月份女方用自己的钱买了辆小轿车,现在离婚男方要求分财产和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我想请问下合理吗?

婚姻期间买的车是夫妻共同的财产,他的确是有分割权,另外,你们婚姻期间产生的债务也是共同的.比如为了生意借的钱.除非你能证明这个债务不是用于双方共同生活所需,比如说赌债.
但是精神损失费真是无稽之谈.
感觉这个男人不仅没有担当,比如给家里钱.而且很无赖,比如要求精神损失费.你还是远离这种人吧.
如果你们有孩子,孩子判给一方,另一方要付抚养费.
协议离婚不成就上法院吧.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5-10-08
我真的想不明白为什么非要离婚呢
第2个回答  2015-10-08
他的精神损失了什么?审判长是他二大爷吗?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