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人在大陆办理驾驶证,在台湾有驾驶证的提交个人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台胞证);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到车管所办理。在通过科目一考试后可以获得驾驶证。未取得驾驶证的需要通过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的考试后获得驾驶证。
台湾地区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其所持有的公安机关核发的五年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外交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住宿登记证明;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二十二条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二)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申请的,按照外交对等原则执行;
(三)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属于非中文表述的,还应当出具中文翻译文本。
申请人属于内地居民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的护照或者《内地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扩展资料: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九条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二)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