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前些阵子认识了一个女孩,之后与该女孩发生了性关系。之后这女孩打着已经怀孕的名义向我索要人民币2000元,如我不给则要报复我。报复可能是家庭的,人身的,还有单位的。我出于无奈把钱汇给了她。但是回头想想这好像是她预谋好的了,才想起来法律的武器,所以上来请教一下。
对了!这女孩其实并没有怀孕。我去她所说的妇科医院去问过,没有此人病例。
麻烦大家帮我分析一下,如有必要,我可以追回我的钱款
是她同意的,但是短信内容让我删了。是我先去开房间的,是她自己来的,其实起初她想和我做爱都是她提出的
追答这没有证据,你没有她自愿的证据,现在法律讲的是证据
追问对啊 现在就问题在这了
你有没有QQ号 我们细聊
我又不是律师,才开始读法律这个专业,都是理论性的,在生活中还要看实际情况,希望你找个专业人士替你解决
追问哦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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