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妹妹已经嫁出去了父亲生病了哥哥嫂子不医治该怎么办?

我是妹妹已经嫁出去了我也有一家人,父亲生病常年透析,条件不是很好,之前住院什么的,我都出钱帮助哥哥给父亲医治,本来透析治疗有点好转,哥哥却停止治疗,我这个做妹妹的该怎么办?

不管是儿还是女,都对自己的父母有赡养责任。父亲生病了,在自己经济条件许可范围内应该承担起医治照顾的责任。而且现在社会保障制度相对完善,你可以先了解一下你父亲有什么保险。如果他有职工医保或者其他的新农合之类的保险。你可以先了解一下相应的报销制度。剩余的费用可以和你的兄嫂还有父亲本人一起分摊承担。这样既可以抑制病情,也不至于太影响自己的生活质量。如果你的哥哥嫂嫂拒绝这一义务,你可向律师咨询相关的法律,或向你兄嫂的工作单位和社区反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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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3-11
    有两种办法,第一种是你作为女儿也是有赡养父亲的义务,如果可以的话,你可以一个人承担这个赡养义务,给父亲治病,如果你的条件一般,承受不了这个赡养义务,那么你可以走法法律程序,起诉你哥哥,要求你的哥哥也来和你一起来赡养父亲,出钱给父亲治病。
第2个回答  2020-03-11
与其本人沟通或他家里媳妇孩子沟通。沟通不了与家族沟通,通过家族让他们需要赡养老人。如果都不行就找村委,法院用法律法规让他们做应尽的业务责任。
第3个回答  2020-03-11
如果你要有条件的话,可以让父亲继续进行透析治疗,并且试着去说服哥哥。可能你的哥哥也有苦衷,但是孝敬父母为父母养老是应该尽到的义务和责任。
第4个回答  2021-03-16
赡养父母是每个儿女应尽的法律义务,否则要承担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承担刑事责任。《宪法》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中国《婚姻法》也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与父母间,而且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间,养子女与养父母间和继子女与履行了扶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之间。为保障受赡养人的合法权益,《婚姻法》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对拒不履行者,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情节恶劣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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