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玲说: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我觉得,其实对每个人来说都是这样的: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得到的永远都不会珍惜。
我是一个倔强的人,总觉得只要努力了,就一定可以做到。曾经我很喜欢一个人,也努力地去追求他,但是对方拒绝了我。我却觉得是自己做得还不够好,只要自己再努力一下,对方一定会喜欢我的,却不知道感情永远不是努力就可以的,强扭的瓜不甜,强抢到的人,是得到了人却得不到心。所以说,感情里最好是顺其自然,而不是自己努力地想要去改变什么,却不知道到最后被改变的是只是自己。
求而不得如果可以放弃,或许是对自己最好的救赎。如果自己可以跨得过这个坎儿,不再觉得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而是珍惜自己得到的,释怀自己所无法拥有的,那么人生会快乐得多。
但是,很多人都跨不过这个坎,比如我当初也是这样的,总觉得是自己的错,但是等到最后知道对方有女朋友了,逼着自己放下的时候,才发现,原来放下也不是那么痛苦的,放下一个人,就像是拔下肉中的一根刺,虽然拔的时候痛苦万分,拔下来也会鲜血淋漓,但是只要熬过了那段时光,日子也就慢慢好起来了。
求而不得就应该放弃,我觉得我们应该追求自己的幸福,可是在追求幸福的路上,如果遇到很多的艰难险阻,遇到没有办法克服的障碍,该放弃时就一定要放弃,没有必要委屈自己,让自己一直生活在痛苦的境地里。
高中的时候真的特别喜欢一个男生。那时候他坐在我的同桌,我当时就觉得他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看的男孩子,而且特别温柔,特别有礼貌,学习成绩还特别好,就是偶像剧里面男主的那种形象。当时也暗示过他,后来我就直接的追求他,他也知道我喜欢他,可能我不是他喜欢的类型,所以他当时并没有接受我,是我当时不懂。
他当时给的理由是高中要好好学习,那时候我就想呀,等高中结束了,我们应该就可以幸福的生活在一起。高中毕业之后,大家考在不同的学校,距离真的特别远。我每周末坐火车去他的城市看他,和他一起度过周末,我会在他租的房子里面给他做好吃的东西,也会给他带各种各样当地的特产。
我觉得他很清楚我的意思,但对我的态度却是忽冷忽热,我一直觉得我都可以一直这样对他好,然后总有一天他会接受我。后来他也一直没有接受我。时间久了我就渐渐明白,可能我们这辈子永远都不能在一起,我一直这样纠缠,其实对大家都没有什么好处。
我确实是很喜欢他,但我知道有时候勉强的东西都不会太好,那之后我就放弃了,现在大家天各一方,也都过着自己想过的生活,我还是会想起他,但也只是想起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