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高校今年毕业,档案选择了择业代理,因为学校没三方协议不让答辩,现在准备做份假的三方应付下 问:

假三方、假公司、已经办理择业代理,在这种情况下,学校或者就业指导中心,是按照择业代理的要求延缓派遣报道;还是会立即按照我的假三方上的假公司,毕业后就给我排遣了? 就是一切毕业相关的那堆档案材料处理方式,是依据以哪个为准,择业代理、还是三方?
虽然我知道这样造假不应该,但是学校为了无耻的就业率,这样漠视我们学生的权利,出此下策也是逼不得已。

学校无非就是想提高就业率,应届生都要你签的,都是过来人·····我们哪会还说不签的话,你都毕业证不好拿。追问

那报到派遣的那些材料,是按照择业代理的给我延缓派遣和发报到证,还是会毕业后立即按照就我搞的那个三方,在报到证上就给打上那个假单位的名字了?

追答

一样的。没区别!要淡定,呵呵

追问

一样的?什么意思啊?

追答

就是和真的是一样的。

追问

就是说不会按照三方协议马上派遣,而是择业代理先保管了延缓派遣,等我自己有需要了再去申请派遣对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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