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三方、假公司、已经办理择业代理,在这种情况下,学校或者就业指导中心,是按照择业代理的要求延缓派遣报道;还是会立即按照我的假三方上的假公司,毕业后就给我排遣了? 就是一切毕业相关的那堆档案材料处理方式,是依据以哪个为准,择业代理、还是三方?
虽然我知道这样造假不应该,但是学校为了无耻的就业率,这样漠视我们学生的权利,出此下策也是逼不得已。
那报到派遣的那些材料,是按照择业代理的给我延缓派遣和发报到证,还是会毕业后立即按照就我搞的那个三方,在报到证上就给打上那个假单位的名字了?
追答一样的。没区别!要淡定,呵呵
追问一样的?什么意思啊?
追答就是和真的是一样的。
追问就是说不会按照三方协议马上派遣,而是择业代理先保管了延缓派遣,等我自己有需要了再去申请派遣对吧?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