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因外因辩证关系原理
1、内因即事物的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外因即事物的外部联系是事物发展的第二位的原因。
2、内因是事物变化的根据,外因是事物变化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
3、它是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和对外开放方针的重要哲学基础。
内外因辩证原理指在唯物辩证法中认为事物的内部矛盾(即内因)是事物自身运动的源泉和动力,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外部矛盾(即外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第二位的原因。 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
扩展资料
内因和外因是唯物辩证法关于事物发展原因和动力的一对基本范畴。内因指事物发展变化的内部原因,即内部矛盾;外因指事物发展变化的外部原因,即外部矛盾,是一事物和他事物之间的外在联系和相互作用。内因和外因既相区别又相联系,辩证统一。
无内因,则无外因;无外因,亦无所谓内因。它们在一定条件下还可以互相转化。在一种场合、一种联系中是内因,在另一种场合、另一种联系中可能是外因;反之亦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辩证法三大规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内外因辩证原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内因和外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