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了一间房子。半年付租的。 房东去了外国。。当初租的时候中介人说房东留了一间房间给自己放东西。

没过多久。房东回国了。直接入住在我租的房子里!这样房东算违约么?是不是有法律责任的? 住了半年。我要求房租付一半。但是房东不肯。

要看你们双方的合同是怎么签定的?如果你租的是一间房子,房东回来住在他放东西的那间,就不存在任何问题。如果合同上写的是全套房子租给你,那他就违约了。你可以要求只付一半租金是合理的,可以通过中介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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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4-17
这要看你付出租金的多少,比如说市面价一个偏单月租2000,你现在租住的也是一个偏单,虽然房东留一件放东西,你签约的也是2000,你就有权利请他出去,但是如果你付出的事1000,就相当于租了一个独单,但是另一间是放东西的不归你使用,毕竟放东西和住人是不同的,原来是独处,现在变成了合租,会不方便。他回来住看你合同上怎么写的,或者当初怎么说的,如果当初没写清楚,不惹气,让他退钱,搬走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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