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舞蹈学院艺术传播系或音乐剧的考试要求?

就是形体、文化课、专业课方面的

要求入下、祝你取得理想成绩!   (一)本科计划(面向全国统招)  2010年北京舞蹈学院本科总计招生305人,各专业招生方向及名额如下:学院代码系别招生专业专业代码学制(年)层次名额备注学费高考科类 10051芭蕾舞系表演专业(芭蕾舞表教合一方向)0504124本科30 15000文科艺术类表演专业(芭蕾舞表演方向)0504124本科12 15000中国民族民间舞系表演专业(中国民族民间舞表教合一方向) 0504124本科54含1名新疆预科转入生15000表演专业(中国民族民间舞表演方向) 0504124本科24 15000中国古典舞系表演专业(中国古典舞表教合一方向) 0504124本科32 15000表演专业(中国古典舞表演方向)0504124本科22 15000社会舞蹈系表演专业(国际标准舞方向)0504124本科24摩登6男、6女;拉丁6男、6女15000舞蹈编导系编导专业(中国舞编导方向)0504104本科16含1名新疆预科转入生15000编导专业(现代舞编导方向)0504104本科16含1名新疆预科转入生15000音乐剧系表演专业(音乐剧方向)0504124本科25 15000 文理科艺术类兼招艺术设计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舞台美术设计方向)0504154本科15 10000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舞台服装设计方向)0504154本科15 10000艺术传播系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中外文化交流方向) 110302 4年本科20 6000    (二)预科招生计划(面向新疆地区少数民族学生)  为落实教育部“实施内地高校支援新疆培养少数民族本科生第五次协作规划”的任务,我院2010年将面向新疆地区招收少数民族预科学生。  1.招生对象:凡属新疆地区有舞蹈中专教育基础的少数民族考生,且符合国家规定的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  2.名额:20名。  3.招生专业:①表演专业(中国民族民间舞方向) ②舞蹈编导专业。  4.专业考试地点:设北京、新疆两个考区  5.专业考试报名时间:北京考区:12月19日起至2月19日(报名手续与下同)  新疆考区:另行公示,请及时关注我院网站或向新疆招办咨询,电话:0991—8758182、8751822。  6.专业考试时间:北京考区:参见我院专业考试时间。  新疆考区:另行公示,请及时关注我院网站或向新疆招办咨询,电话:0991—8758182、8751822。  7.报名考试费:初试费100元(含报名费),复试费80元、三试费80元。  8.录取方式: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者参加2010年高考,高考成绩上线,即参照我院的录取原则依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9.预科:被我院录取后,作为我院的预科生到新疆艺术学院预科学习一年,学习汉语、英语、政治理论及舞蹈专业课,2011年预科结业成绩合格者即转入北京舞蹈学院相应的本科专业学习,学制4年。  10.被录取的民族学生不转户口,毕业分配回新疆。  有关政策可向新疆教育厅高教处咨询。  三、报名  我院所有招生专业均属于艺术类专业。凡报考我院各专业的考生均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按教育部的规定,考生所报考专业属省统考范围内的,应按照省有关招生规定执行。考生务必提前向当地高校招生办公室了解报考艺术类院校的相关规定,以免影响报考与录取。文化考试的报名由各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报名请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报考条件  1、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中等艺术学校相关艺术专业的毕业生;普通高中毕业生中具有一定专业素质者;具有高中同等学力且有一定艺术素养的社会人员;现役军人经大军区级政治部批准,可以报考。  3、港、澳、台、侨考生需持高中学历证明向我院外事办公室申请,而后可以报考。专业考试通过者,可向香港、澳门有关机构申请,经批准签证入境,直接到广东省高校联合招生办公室或香港考试局、澳门中国旅行社、福建省或北京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报名参加文化统一考试。外国留学生需持高中学历证明向我院外事办公室申请,经资格审核合格后,参加我院的招生专业考试,通过专业考试者,可被我院录取。  4、下列人员不能报考: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应届毕业生;在上一年度参加全国统考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四、专业考试  (一)专业考试注意事项  1、按本简章公布的日期进行各专业的招生初试、复试及三试。如有特殊情况,以学院招办的临时通知为准。  2、各专业考试教室、考试结果的公布时间、办理复试及三试手续的时间均在《考生须知》中公布。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  3、各专业考试项目进行顺序及方式于初试前一天公布在我院招生办公室的公告栏内。考生的考号于初试当天早上公布。考生报名后,根据《考生须知》中的要求,按各专业考试规定的初试时间,携带准考证到我院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地点领取考号,并进入考场,校内专业考试从早上8:00开始。特殊情况以招办的临时通知为准。  4、专业考试通过者,我院招生办公室于4月15日前统一寄发“专业合格证”。各专业的专业考试成绩及排名在寄“专业合格证”同时,一并通知考生本人。考生也可在专业考试全部结束后在我院网站上查询。  5、凡考生所在省要求参加本省组织的艺术专业联考的,考生还需参加相应专业的考试。其报名、考试时间以考生所在省规定的日期为准,考试科目按考生所在省规定的科目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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