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别人打架把人打成轻伤,后来被取保候审,经过双方协商对方要求赔偿医药费等费用共计两万元,并答应不再追究我刑事责任,我想请问的是:如果我赔偿了这些钱,对方也答应不追究我刑事责任,但还会不会再追究我民事方面的赔偿责任,还有请问这个保证书应该让对方怎样写呢?保证书要写几份,还有派出所民警也答应双方协商好以后把案子从检察院撤回来,请问撤回来的可能性有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