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劳动合同,当时只签了一份,自己手上没有。中间有很久到期了,也没有续签,今年才续了一份,只写了底薪,其他的什么都没有。
工资也是用现金发的,没有工资卡。
这样不等于没有劳动关系?
另外,社保是到社保局补上?还是一次性赔偿。
你好,社保肯定无疑是公司帮你补上的,你也可以要求公司赔偿你这10年来的社保欠费金额,续签的劳动合同只要是你们单位盖了公章的双方签字的都属于有效的,可以证明双方的用工关系的,所以不用担心,另外劳动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你们单位在劳动合同到期的时候没有跟你签合同这时候你就不应该答应单位续签,因为你们双方已经被法律默认为无固定期限的合同了,总之不想复杂处理可以去律师事务所问下,最快最便捷的解决办法,我只能告诉你如果你告单位你们单位肯定是败
最不想的就是诉讼,大公司我们怎么打得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