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下列不属于著作权客体的是( )。 A.文字作品 B.计算机软件 C.单纯的思想或者情感 D.摄影作品

如题所述

是c

参考如下:

著作权的客体指的是作品。
(一)什么是作品: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条:作品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
(二)作品的法律特征或者必备的条件:
1.独创性:作品必须是作者创造性的独立完成的成果;例:自己创作,不是抄袭或剽窃;判断一部作品的独创性是不容易的,独创性标准也是很低的;相似不能说是抄袭或剽窃,翻译同一小说,或根据同一题材写出的小说或其他作品很可能有相似的地方。
2.可复制性:也就是能够以一定的物质形式表现或固定下来,供他人利用;有载体:纸、录音、录象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52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复制,指印刷、复印、临摹、拓印、录音、录象、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成一份或多份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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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4-25
很明显是C,它根本就不能算是一个“客体”,ABD都是客观实物追问

确定不 ?很重要哦

追答

我觉得,稍微有点常识都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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