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事业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如题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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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7-11
  公共事业管理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以下几条:
  一、公众为本原则
所谓以公众为本,就是公共事业管理必须以公共的事业为本,也即以全体社会公众的共同利益为本。这是公共事业管理公共性本质特征最集中的反映,也是贯穿公共事业管理全过程的基本要求。这一基本原则有以下规定:
一是必须以维护和提高公众利益为管理的出发点,也作为管理的归宿。从管理过程看,公共事业管理通常是针对所出现的社会问题,即由于社会多数成员所期望的现象与实际现象产生了偏差而提出来的问题,确立管理的目标展开管理的。在社会中,由社会成员所提出的问题是很多的,在这些问题中,哪些反映的是个别成员的要求,哪些是社会多数成员提出的问题,或者哪些虽然是个别成员所提出但却反映了较为普遍的要求,哪些虽然是一定数量的社会成员提出但却没有反映出社会的共同要求,等等,是极为复杂的,这就需要管理主体以公众利益的基本要求为准绳,来认真分析和辨别,使真正的需要解决的社会问题进入公共事业管理的范畴,并以维护和提高公共利益为目的,来确立管理目标展开管理。这一规定主要涉及公共事业管理中的社会问题的提出管理和目标确定。
二是必须以公众的特点和需要水平为依据进行管理。公共事业管理目标确定后,公共事业管理还必须靠一定的管理措施、手段和设施等将管理主体与对象联结起来,使被管理者发挥能动作用并积极参与得管理过程中来,从而实现管理目标。在这一过程中,被管理者即公众能否发挥出其主观能动性,相当程度上就与管理措施、手段等是否适应公众的特点和需要密切相关。
三是以维护和提高公众的利益为基本要求激励管理者的积极性。作为公共事业管理主体的组织和机构,其实际的运行和效能的发挥,必须依靠管理人员来完成,管理效果的取得首先跟管理人员的工作效能有关。管理人员的工作效能既与其本身的知识水平和能力有关,也与其价值取向等所决定的工作态度有关。激励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的手段来看,既有物质的也有精神的,而让管理人员尤其是从事具体管理工作的低层管理人员明确公共事业管理的基本价值,将所从事的工作与以维护和提高公众利益相连,必将极大地促进其积极性的发挥。
  二、服务原则
公共事业管理就其性质而言,基本上是一种狭义的社会事务管理,或说是以管理狭义社会事务的方式来对公共事业进行统筹管理,就其内容而言,主要是围绕社会中大量存在的问题,通过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以提高公众生活质量,增进社会共同利益。因此,虽然管理中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需以强制管制的方式进行管理的内容或事项,如对公用事业的价格管理、对环境资源的管理,以及人口管理等,但本质上仍然是在为社会公众进行服务。这样可以说,公共事业管理中虽然在形式上有管制和服务,但本质上非管制的,立足点是在服务上,根本目的是为社会提供服务。这是公共管理发展中最重要的特征。我们认为,公共组织承担着管制管理与服务管理两大任务,但其立足点还是在服务上。
进一步言之,公共事业管理必须遵循服务原则,究其原因,一是现代公共事业管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管理,而市场经济的核心在于尊重行为主体基本权利尤其是自利权利,通过提供一定的环境或条件,让行为主体合乎规范的自利行为在实现自身利益的同时增进整个社会利益,因而公共事业管理主体必须顺应管理对象的意志和愿望来实施职能行为,为他们愿望的满足提供必要的条件;二是公共事业的内容的社会性要求管理的方式方法合乎社会事务本身的规律,要求提供条件充分发挥社会权力的作用,让社会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达到国家与社会的良性互动。
这一服务原则主要制约和影响公共事业管理的基本理念和态度,在实际管理过程中有如下规定:
第一、在宏观层面,公共事业管理主体必须清楚的认识到现代公共事业管理本质上是服务而非管制,服务是公共事业管理的内核和基础,因此,宏观公共事业管理最主要的是通过制定相关的政策和法规等,为社会或公众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创造良好的条件。相应的,政策和规章的制定要集中在大力增强公共管理机构的公共服务职能,发展和完善有关的公共设施方面。
第二、公共事业管理中存在着管制的形式,但在根本上管制是服从于服务的,即管制是为了公众的基本生活质量和根本利益。因此,履行带有管制职能的公共事业管理机构在管理过程中必须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将通过必要的措施将这一理念落实到管理过程中,即不是从管理主体的角度考虑如何管制被管理者,而是站在社会与民众的立场,要求公共事业管理的主体,特别是政府如何为公众服务。
第三、中低层的公共事业管理机构面向社会,为公众提供优质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是其最基本的职能,因而在这里,管理就是服务有最明确的体现,也是最基本的要求。这一原则要求中低层公共事业管理机构要以提供更好的服务为目标,采取一切措施,使公众更加容易获得公共服务,增强公共服务对公众需求的反应力。
  三、社会效益优先原则
公共事业管理是通过提供优质足量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来保证公众的基本生活质量,和促进社会公共利益的发展的,优质足量涉及效率,而保证公众的基本生活质量和促进社会公共利益则涉及到公平即社会效益,就此而论,公共事业管理是在公共事业这一特定领域中有效地增进与公平地分配社会公共利益,效率与公平是公共事业管理的必须认真考虑的两个基本目标。
效率强调的是公共事业管理过程中的投入要素与实际之间的关系,公平则强调公共事业管理的实际结果与公共事业管理的本质和最终目的的关系。一般来说,在公共事业管理过程中必须效率与公平两者并重,且两者之间也是内在的联系在一起的。因为,提高效率是为了有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而要真正保证公平并有高质量的公平只有以提高效率为基础。但在现实中,往往会出现两者矛盾和冲突的情况,甚至只能首先顾及一者。由于增进公共利益最终还是为了分配给社会的每一个成员,且公共事业管理本质上是一种涉及社会公众基本生活质量的管理,是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组织的管理,而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政策机制以及非政府组织的基本职责主要解决公平问题。所以,在公共事业管理中,必须社会效益为先,首先主解决公平问题。
社会效益优先涉及到公共事业管理中的管理战略,以及结果的评价等。主要有以下规定:
第一、在结果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统一的基础上,重视结果管理。从管理过程的角度看,公共事业管理其基本内容社会问题的管理,一般包含三项内容,即问题提出中的管理;问题解决的过程管理和问题解决的结果管理。这其中,过程管理更多地强调效率,而结果管理更多地突出公平。社会效益优先,就要求在管理过程中不仅要围绕如何实现这个目标去协调资源管理,关注管理过程,更必须考虑目标确定的合理性以及实际分配的公平性管理,也就是必须重视结果管理,更多地突出公平。
第二、在内部管理与外部管理相结合的基础上,重视外部管理。公共事业管理面向社会,解决关系到社会公众基本生活的公共问题。显然,强调公共利益,重视结果管理,突出公平等等,整个公共事业管理也就必须围绕公共组织对外实施管理展开。企业管理理论主要研究企业内部问题,而在传统的政府管理研究中,围绕提高“行政效率”,通常把注意力放在政府的内部管理上。当然,为了实现公共事业管理的目标,加强公共组织内部的管理是必要的,在一定程度上也应该先行,但是,加强内部管理的最终归宿还是为了更好地进行外部管理,即对社会公共事业的管理。正因为如此,现代公共事业管理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强调以外部管理为目标的战略管理
第三、必须在对公共事业管理的评价中,将社会效益作为绩效评估标准的最重要的内容。我们在第一章中已经指出,公共事业管理具有自己的绩效评价标准,即公平与效率的统一并重在公平,具体的评估指标通常是行为的合法性、公众舆论好坏、减少各种冲突的程度、公共项目的实施与效果、公共产品的数量及其消耗程度等等。这是公共事业管理中社会效益优先在评价中的具体要求和体现。
  四、市场化原则
前面的有关部分中我们已多次强调,公众对社会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要求日益提高和范围越来越宽,是当今公共事业发展的基本趋势,这就意味着仅靠公共财政难以承担整个公共事业并提供高质量的公共服务。同时,随着当今世界民主的发展,正确处理国家权力与社会权力的关系,让社会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自己进行管理,是形成国家与社会良性互动的基本要求。再者,从公共事业管理自身来看,由于公共事业所包含的社会事务的层次、范围等的不同,公共事业管理本身也是分层次的,这就决定了公共事业管理中的分层管理及管理与实施的分离,决定了可以引进市场化来解决问题。因此,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化是当今公共事业管理的一个基本发展方向,也是公共事业管理的一个基本原则。
这一原则主要涉及公共事业管理的基本理念,以及政府公共事业管理的方式方法,和整个公共事业管理体制的构建。这一公共事业市场化的原则在公共事业管理中的具体规定主要是:
第一、必须正确树立公共事业管理市场化的观念,以此为取向,采取必要的措施调整公共事业管理主体系统尤其是政府管理系统。如,通过职能转移缩小公共事业管理机构的规模,以减轻财政负担;通过公共事业管理中决策与实施层的分离,缩小政府规模,提高公共服务质量,等等。
第二、在具体操作上,对能够进行经营性投资、开展市场竞争的领域,如出版发行、大众娱乐项目及体育活动,以及原就有营利性的传统的公用事业等,交给社会资本经营,对不完全适宜市场化经营的领域,可交民营企业承包。而另一些不适宜市场化的公共服务领域如博物馆、图书馆等,也可引入效益、效率机制进行管理。从而,通过管理理念和管理职能输出方式市场化的改革,完善整个公共事业的管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4-17
一、服务原则   “服务精神”是公共行政管理的本质和灵魂。“服务”之所以成为公共行政管理的灵魂,根本在于服务本身与政府管理密不可分,二者血脉相连:“管理就是服务”、“服务是政府职能的必然选择”。政府是公民间契约的产物,在本质上是一种为公民和社会共同利益服务的组织;服务是政府的首要职能。  公共行政管理视野下,政府服务的对象是公民、国家与社会。一要为公民服务。政府一定要为公民服务,反映公民的意愿,为公民利益尽心工作,完全是应有之义,应有之举。二要为国家服务。具体形式多种多样:代表国家利用暴力工具强制被统治阶级服从国家的意志、法律和政策;采取改善福利等措施协调和缓解与人民群众之间的矛盾,保护内部的安全和稳定,为统治阶级的利益服务等等。三要为社会服务。现代民主社会,国家要为社会服务,政府则代表国家执行这种服务职能。   二、依法管理原则  法治是一种特定的治理国家的方式,法律高于任何权威,国家公共事务的治理必须依据法律的规范进行,任何公共权力都在法律的轨道上运行,没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个人、组织和集团。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必须确立法律优先原则:(1)在已有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任何其他法律规范,如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均不得与法律相抵触。(2)政府抽象行政行为必须有法律依据。(3)在政策和法律规定发生冲突时,政府应当首先维护法律的至上性,不能随意用政策解释或取代法律。   三、公开透明原则  基本要求和核心思想是政府掌握的个人与公共信息向社会公开。政府机关的所有活动,从立法、执法、提供资讯、社会服务,以及政府所掌握的个人信息,除了必须保密以及涉及个人隐私的部分外,都有义务向社会公众开放。管理透明的内容包括:   (1)政府组织的公开,即政府组织程序和权力构架必须公开。从权源的角度来看,一切权力来自于人民,人民享有对政府事务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2)政府决策的公开,政府决策不能搞“暗箱操作”,决策的制定过程必须接受公众、企业的参与和监督。   (3)政府管理的公开,市场经济发展到了今天,“看不见的手”已经不能独立指挥国民经济的运行,政府的“有形之手”必须对市场的无序状态适时进行宏观调控。政府的这种管理行为,由于更多地采取了市场的手段,众多市场主体必然要求政府管理符合公开的规则,彻底摒弃“暗箱操作”。  (4)行政行为的公开,既提高了国民的政治参与意愿、激发政治参与的热情、促进政治民主化的发展,又可以有效地监督、制约、规范政府行为,确保政府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四、管理高效原则  一方面,公共行政管理要追求高效率,这里的效率指的是行政效率,它是行政机关和行政人员从事行政管理活动所得的劳动成果、社会效益同所消耗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的比例关系。另一方面,公共行政管理还要追求高效能,效能是衡量公共服务的一个重要指标。效能关心的问题是“情况是否得到改善”,它通常是指公共服务标的的程度,如福利状况的改变程度、使用者满意程度、政策目标的成就程度等。  在公共行政管理实践中,要提高行政效能:在角色上,政府必须进行角色的重新定位,实施角色的转换;在性质上,政府从权力的集中代表者转变为公共服务的执行者;在职能上,从维护政治统治转向履行社会管理职能;在地位上,从以自我为中心到以服务社会为中心;在信念上,从“父母官”转变为承担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代表民意的责任。  五、勇于负责原则  勇于负责,即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权力,从事行政管理的过程中为自身行为的后果承担起行政责任。政府承担的责任主要有:  (1)道德责任。即公共行政组织及其公务人员在行使行政权力,管理公共事务,提供公共服务的过程中必须遵循的道德规范与承担的道德责任。(2)政治责任。即行使公共权力者因违反政治义务而承担的政治上的否定性后果。(3)行政责任。在我国,行政主体以及公务人员违法行使职权引起行政责任时,行政责任以补救为主。行政部门内部的公务人员承担的行政责任一般也叫行政政纪责任,行政处分是行政政纪责任的主要形式,行政处分共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种类。(4)诉讼责任。在现代民主政治中,政府承担诉讼责任,或者司法机关对政府行使行政权力进行审查,对违法活动通过司法活动予以纠正,并对由此给公民、法人权益造成的损害予以相应补偿,同时追究政府违法的法律责任,已成为责任政府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环节和制度设定。(5)赔偿责任。在民主政治体制下,政府作为为公共利益服务、为公民服务的公法人,是法律关系上权利义务的主体之一,当政府机关的行为侵害人民权利时,应像其他法人组织一样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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