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葬的规格

如题所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至今无公开的国葬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规定,国家主席、全国人大委员长、国务院总理、中央军委主席、全国政协主席等人逝世后可下半旗志哀。一些政府参与操办的高规格葬礼有类似国葬的成分,并从下列方面分成等级:
官方讣告用词、媒体报道的显着程度和持续时间;

遗体告别、灵车移送、追悼会仪式的参与规模、到场的政府官员人数和级别;
护送去火葬场的礼兵人数、下半旗天数等。

实际举行的葬礼中,规格最高者为毛泽东和邓小平(其中毛泽东因其遗体没有最终处理,严格地说只是悼念仪式而不是葬礼)。这两次的讣告都以《告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书》的名义发布,同时报纸刊登巨幅遗像,官方媒体对其逝世和悼念的报道持续一个月左右,其各主要仪式均有现任中国共产党和政府最高领导人出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14条规定:
下列人士逝世,下半旗志哀: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主席;
(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作出杰出贡献的人;
(四)对世界和平或者人类进步事业作出杰出贡献的人。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可以下半旗志哀。
依照本条第一款(三)、(四)项和第二款的规定下半旗,由国务院决定。依照本条规定下半旗的日期和场所,由国家成立的治丧机构或者国务院决定。
新中国成立之后,一直没有制定《国葬法》,“国葬”在制度上并没有明文依据。但是,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去世,仍然采用了“下半旗志哀”等国葬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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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5-13

    鸣炮致哀。当举行国葬时,许多国家都有鸣炮向死者致哀的规定,但各个时期以及对不同的领导人,所鸣炮的响数会有所不同。

    鸣笛致哀。国家的首脑去世后,在举行国葬时,火车、轮船、战舰、汽车、工厂等可以产生轰鸣的笛器鸣响三分钟以示致哀的做法,我国1976年为毛主席逝世就曾鸣笛致哀。

    降半旗致哀。一般对国家有卓越贡献的重要人物、党和国家领导人、宗教精神领袖等规格高至国葬的人员去世后,各国多有降半旗致哀的惯例

    迎灵送灵致哀。有的国家在举行国葬时,专门组织各界代表进行迎灵和送灵,以表示对死者的哀悼。

国葬,以国家名义为有特殊功勋的人举行的葬礼。国葬是一种葬礼的规格,代表了国家对逝者高度的崇敬

参考资料

水母网.水母网[引用时间2018-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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