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1-31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刑法》第264条规定:犯盗窃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 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或者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惯偷属情节严重,如果他带凶器入室,哪罪就大了。
第2个回答 2013-05-09
如果确定是他偷的,这就构成盗窃罪了。
但是,你说的情况,好像不能证明吧,仅仅是人家在那个地方停顿了一下就能证明?只能说是嫌疑人啦
除非你还有证据证明。
第3个回答 2013-05-09
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果查明是其盗窃的手机,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估计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当然,如果没有收集到确凿的证据,就不能判刑。
第4个回答 2013-05-09
这样的事情太常见了。找到手机了就好,像这种一般被警察抓去了也就是简单教育,丢车都不算什么,5000多的手机丢的也太常见了,找到都是万幸了。法律责任也不会怎么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