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修正)第二条第一款“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的规定,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便产生,无须经过审查或者登记,这是著作权自动保护原则。
著作权的客体包括: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视听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
第九项是为了增强法律的适应性而设置的兜底条款,随着社会的发展,著作权的客体难免会有新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