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农村户口,在村里把老房子卖给甲了,又从乙那买了个地造了个房子A,现在房子A的房产证上是本人的名字,可是土地证却是乙的名字,想问下能否把土地证的名字改成本人的??(土地证是集体的)
土地证名字可以更改。
根据《土地登记办法》:
土地登记应当由当事人共同申请,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单方申请:
(一)土地总登记;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初始登记;
(三)因继承或者遗赠取得土地权利的登记;
(四)因人民政府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而取得土地权利的登记;
(五)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而取得土地权利的登记;
(六)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
(七)名称、地址或者用途变更登记;
(八)土地权利证书的补发或者换发;
(九)其他依照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情形。
扩展资料:
变更姓名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新户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2、新户主为当地农业户口;
3、依法转让、互换承包地,且没有权属纠纷的;
4、原户主死亡,家庭成员内部推举意见一致,不存在纠纷的。
参考资料:土地登记办法-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