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30日合同到期,公司未与我签订合同,我12月21日提出辞职,然后公司以应提前30天通知为由,让我交接工作15天,而我的新工作报道就15天时间,旧工作说不交接完不给办离职,请问公司这样做对吗?我有什么办法减少交接时间呢?大婶解答啊!
是不是有个规定是,提前30天提出的是解除劳动合同,我现在情况是劳动合同自然终止之后提出辞职,还受提前30天的约束吗?公司现在这提前30天是用来交接的,我现在是自然终止,还要拿出那么久来交接吗?要我从1月1号交接到15号,12月21号辞职之后我就请假一个周了。
追答“劳动合同到期,如果双方都没有提出解除合同,就按照之前的合同约定执行”,就说明你跟公司还是存在劳动关系的。并且你的劳动合同也没有自然终止,只是按照你到期的那份合同的条件自然续签了。建议你跟公司好好交接,不然你离职以后再来公司办什么事,公司可能会拿你离职没有交接好说事,不给你好好办。
或者你跟你的上级领导好好沟通,只要你的领导同意你提早离职了,公司一般不会在离职手续上难为你,先跟你的领导谈吧。
我也知道是那样,只是现在时间不够我交接15天的了,如果交接15天新工作报道期就结束了,我想有什么办法减少时间呢?
追答你可以有2种方法,要么提前结束交接时间,要么 推迟新工作报道时间,你去找原单位领导说明一下,说你急事找个理由,或者给新单位找个理由延迟报道。
说不交接完不给工资,档案,保险什么的,这怎么办
追答那你肯定签过合同了,要不然怎么给你上保险,档案在公司吗?
在人才市场吧,那折中一下啊,和你们单位沟通好,尽快交接完。保险他们也给你动不了。
档案就在他那呀,他现在态度很强硬,非要我交接2礼拜,这就是为难我,因为我辞职他同意之后我才离开,离开之后第六天才给我打电话叫我来交接。当时离开之前并没有说我要什么时候交接之类的话。就是同意我辞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