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准备参加今年的司考,目前正在复习中。我在三大本(2011年版本)中看到这样一句话:第36页,民法—第四章 民事法律行为:“民事行为是表意行为,包括民事法律行为,以及无效、可撤销、效力未定等其他民事行为”,这句话表述好像有点问题,因为民事行为是表意行为的上位概念,那么应该改为“表意行为是民事行为”才对,而“民事行为是表意行为”则不一定吧? 希望达人能帮我整理一下关于民法中所有关于“行为”的概念,最好用图表来全部概括一下:民事行为、表意行为、非表意行为、民事法律行为、事实行为等等,到底哪个是最上位的概念 可以发我邮箱:[email protected]谢谢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