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8-04-22
“保密协议”员工有权拒签
律师表示,员工离职时没有义务签订“保密协议”,就算员工掌握了工厂的技术秘密,工厂方面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要挟。
蔺律师表示,我国现行法律并没有规定员工离职时要签订“保密协议”,如果公司方面以扣除工资、押金等方式要挟员工签订“保密协议”,是属于违反《合同法》的行为。公司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本身无可非议,但是,通过强迫员工签订“保密协议”的方式是不妥当的,员工有权拒签;但是,如果员工自愿做出上述承诺,愿意和公司签订上述协议,则另当别论。
当然,如果离职员工到其他公司泄漏了公司的技术秘密,给原公司带来了经济损失,原公司可以通过正当途径来解决。
第2个回答 2008-04-21
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
先用谈话的方式协商,不然就告他。
一般情况下,他不敢触碰到法律的。
第3个回答 2008-04-21
1:法律是公正的.
2:要不就不要他这个月的工资,就到他同行去做.
朋友祝你好运
第4个回答 2008-04-21
很简单的道理,打个电话到劳动保障局咨询下具体当地的法律法规就OK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