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盗了文物,鉴定出来是三级文物,请问怎么量刑的!他是同伙抬不动,最后叫上他帮忙泰的!谢谢

如题所述

根据“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国家三级以上文物为珍贵文物。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死刑。
三级以下文物按一般盗窃罪处理。
《刑法》第264条规定:犯盗窃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 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
第六条 审理盗窃案件,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形认定盗窃罪的情节:
(一)盗窃公私财物接近“数额较大”的起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1)以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
(2)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3)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二)盗窃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但情节轻微,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作为犯罪处理:
(1)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的;
(2)全部退赃、退赔的;
(3)主动投案的;
(4)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者获赃较少的;
(5)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三)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或者“数额巨大”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分别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1)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盗窃金融机构的;
(3)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4)累犯;
(5)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6)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7)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
(8)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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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1-21
首先看是从哪里偷盗的。如果是从博物馆、文物考古研究所库房或其他文物收藏单位偷的,以盗窃罪论处,与盗窃对象是否为文物没有多大关系。如果是从古遗址、古墓葬等地下埋藏文物中盗掘出来的遗物,则属于“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犯罪”,同时违反了刑法和文物保护法,与一般偷窃是不同的,因为遗址一旦被盗掘造成的损失无法弥补,所以相对于盗窃罪有专门的刑罚。另外,量刑方面的考虑不是说盗出来的文物是一般文物还是珍贵文物(珍贵文物又分一、二、三级),而是看盗得文物的破坏程度、被盗对象即不可移动文物(古遗址、古墓葬)的保护级别(分国家级、省级、县级),破坏越严重、级别越高,量刑越重。
刑法和文物保护法根据盗掘行为的轻重,规定了三档刑罚,并根据近处来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犯罪的特点,对四种情节较重的情况作出了具体规定:《文物保护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对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规定:“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盗掘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二)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集团的首要分子;(三)多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四)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并盗窃珍贵文物或者造成珍贵文物严重破坏的”。“盗掘国家保护的具有科学价值的古人类化石和古脊椎动物化石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其中“首要分子”通常是在犯罪活动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人。如果你说的属实,那可能只属于从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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