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申请《上海市居住证》,需要提供一个借住在亲友家的书面同意入住证明和户主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寄宿证明。
请问这两个书面文件的标准格式是什么?
我需要具体的。提供一个给十分,两个都有加十分。
入住证明
兹证明________,性别: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为________小区(住户/租户),住宅位于____号楼____单元_____号房,现已正式入住,情况属实。
特此证明!
证明单位:
寄宿证明
兹证明_______因工作关系在我社区居民____家中借住,地址:______市______区_____路_______ 小区________室。
特此证明 !
________居委会
办理居住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填写《居住登记信息表》;
(2)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的复印件(验原件);
(3)在沪合法居住证明:
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居住在单位、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学校人事或者保卫部门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4)居住在近亲属自购或者租赁住房的,还应当提供相应的亲属关系证明。近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