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帮我看看这两篇作文哪篇更好

第一篇
路遇之怪现象
10月21日,都进入秋天个把月了,这天却又热得很。
中午在西桥头吃好饭,我穿着一身黑,顶着个大太阳,热量簇着窜入衣服,冲进毛孔吧汗给挤了出来。我被着恼人的天气弄得烦心气,直冲冲吐着热气赶回家去。
到了方圆文礼店,右边一个发福的中年人突然一身“咳——呕——呸!”一团黄绿色的浓痰从他空中发射出来,被准确无误地抛到了我脚后跟刚着地的右脚上,总侧边蹒跚地爬下了鞋尖,和地砖粘在了一起。我无比厌恶地瞪了那个让人厌恶无比的胖子,他也发现了,目光躲闪着,往街后走去。我急着回家,拿纸擦了擦,又吐着热气赶回家去。
在西桥的第二个柱子上仰面走来一双穿着丝袜又染了发的高跟鞋,跟我擦肩而过,又“咳呕呸”着往桥下飞了口痰,我觉着它不如去当个鞋帮子。
走过西桥,药房门口的岔路口总聚集着许多中年妇女和小孩子,受母亲与奶奶外婆的影响,我对这儿也有着些好感。但那个突然又“咳呕呸”的穿着裤衩背心的老头却像只调皮的某啮齿动物一样闯入了视线里,真不和谐!
不过,一旦接受了这种奇怪的设定——这天吐痰的特别多——就也不那么厌恶了。
接下来,我又在大太阳下遇到了形形色色的吐痰人。
13点12分,在富豪路移动厅门口,一个中年妇女吐在行道树下。
13点13分,“雕刻时光”门口一个黄毛吐在了店门口。
13点16分,一个眼睛光头男涂在了一家水果店门口。
13点20分,我在我家楼下看见隔壁的IT公司精英吐在了小花坛里。
17点25分,我从家里出来去学校。路上我前前后后又遇到了几个吐痰的人,没数清楚。
……
到了学校,天还没热尽,我直冲冲吐着热气赶进学校。进了教学楼,我惊喜地发现居然没有一个人吐痰的!大家真是太可爱了。
第二篇
给初中同学的一封信
亲爱的老朋友们:
你们好!
现在是9月9日18点58分,进入高中第9天,初中毕业第85天。天有小雨,也渐渐变凉。
我在二中十分得好,同学与老师都是很好说话的人,我相信这个班也能让我留下像初中一样深刻的印象。
你们一部分去了一中,我曾经因这件事遗憾无奈了很久。如果是在二中,哪怕是见面打声招呼也比看不见好。
入学进高中不久,班主任就对我们说高中同学将是我们一生中非常重要的朋友。我对这句话不置可否,只是想在我们刚进初中时老魏也说了句类似的“初中同学会成为我们一生的朋友”,现在想来这句话真是真理,真得不可思议。
我还记得我们在三年的运动会中的事,你们一定也像我一样清楚地记着。不说那辉煌的成绩,单是入场仪式与团体做操就能让我在这费舌不少。我们在初一运动会上团体赛取得第一,但在初二却因懒散与第一失之交臂。于是我们在初三都下定决心,把这冠军重新夺回来。下课时,我们一起思考口号、训练口号;大课间我们放弃休息,在操场连着早操与入场。最累的是齐步走,在毫无荫庇的操场上顶着个大太阳,汗水从毛孔渗出浸透了衣背,酸麻的双腿重复踏在红色跑道上,紧闭着嘴,不断调整着队列,只为了在运动会上的荣誉。
那结果的辉煌我相信你们都记着。除了这事,三年发生太多让我难忘的事,像那次躺倒在操场聊了一节课,像小K打赌输了帮一大群人各买了瓶水,像在贵门寝室闹到了凌晨一点,像周末相约看的电影,还有最后我们在教室门口挥别说再见的场景。都历历在目。
说到这儿我想跟你们说件事。昨天我与Y聊天时,我提到我在高中过得挺好的,她的语气突然就发生了大转变,变得生气与着急。开始我有些莫名其妙,后来才发觉,是她在高中并不怎么好,或者说,是远没初中好。她最新的一篇日志中写道,她会把同桌想成初中同学,会因为老师的缺点立马想起从前的老师,会因为前排男生做了与初中同学一样的事而难过的哭出来。她一直在想着初中。
我先在这跟她道歉。但也希望你们能在高中尽快适应,然后好好珍惜高中。
先在8点多了,写到这儿吧,望常来往!

生活如意
9.9
XXX

(这是补充第二篇 字数超过限制了 我高一)

第一篇好。写得比较生动形象且具体。恰当地运用了较多修辞手法。但结尾处有多点个人观点的总结会比较好一点。
第二篇大多是直接叙述,缺乏具有感染性的句子。用词也有个别地方欠妥。
综合起来的话第一篇要比第二篇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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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1-18
第一篇文章相对而言更深刻些
两篇同样是(记叙人和事)
第一篇文章给人印象深刻
其中讽刺的描写,令人反思
读后颇有耐人寻味的效果

第二篇行文是取材于初中、高中情
行文也算可以,只是题材的本身是属于(常写型文章)
文章通顺,只是不及第一篇感触(深)

以上只是个人看法
读者不同
见解有异
仅供参考
祝君好运~~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1-19
我认为,与前者相比而言还是后者更好些

无论是从语言还是文章形式来说后者都是优于前者的,如果你觉得多的话,在情节叙述上,可采用“有详有略”的办法,从而可使文章结构更加出彩!
(有一点小建议:在措辞方面还是要多加注意一点儿哦!)

亲,上述回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哦!
第3个回答  2013-01-18
个人感觉,第二篇写的挺不错的!加叙加议。有一种真实感!读着很贴切,但很佩服你写的第一篇的用词,很是魔幻!不知你读过莫言的《酒国》没?挺有几分相似。考试时用第二篇可得高分,平时作文时用第一篇可增文采。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3-01-24
两篇都欠佳,第一篇加入了很多不必要的元素,有刻意添加的成分;第二篇有真情实感,但行文较杂乱,表达方式单一,逻辑不够明晰,文采也稍逊。个人来看是第一篇好些,但第二篇的进步空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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