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人大代表法,各级别人大代表需向本级别人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申请。由本级别人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公告。
也就是
全国人大代表辞职,向全国人大申请,省人大代表辞职向省人大申请,以此类推。
具体条文规定如下:
第四十九条 代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代表资格终止:
(一)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迁出或者调离本行政区域的;
(二)辞职被接受的;
(三)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
(四)被罢免的;
(五)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六)依照法律被
剥夺政治权利的;
(七)丧失
行为能力的。
第五十条 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终止,由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予以公告。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终止,由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