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请教,业主单位是否能把款直接付给分包方,由总包开票,这样在财务和税务上是否合理合法

如题所述

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的,因为这样做违反了正常的付款程序,但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也可能出现业主直接给分包方付款的情况,如遇到这种情况,业主与分包方必须及时与总包方办理好相应的付款手续,否则,在财务税务就是不合理合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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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2-23
这样子对业主单位不公平。
一般发生的经济活动,钱和发票要一致,即是同一个供应商。
你现在如果把钱给分包方,票是总包的这个说不过去的。
第2个回答  2012-12-23
如果你非要这样,对外的关系,只有业主为买方,分包为代买方,总包为卖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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