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5
柏拉图重视统治者对智慧的运用,亚里士多德的法治思想浸透着对法律的推崇。但二者都是都是强调理性的作用,只是通过不同的治理手段而达到理性的目的而已。
1、柏拉图的人治思想:柏拉图《理想国》中一个核心观点便是主张贤人政治,即“哲学王”统治。这种统治的基础是学者所设想的知识精英统治社会的理想。柏拉图的贤人政治,主要依靠哲学家的智慧治理国家。《理想国》反复强调这种贤人政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而忽略了法。柏拉图认为,哲学王通过知识进行统治,比法律同志具有很大优越性,法律远不能和哲学家的智慧相比。推崇人治,轻视法律是柏拉图早年的思想特征,但柏拉图并没有完全否认法律的作用能够或根本不要法律,柏拉图在以人治思想为特色的《理想国》中也论述法的问题。
但在柏拉图的晚年时期,它的法律思想开始转变,由于统治国家具有最高才智的人难以找到以及实践中的挫折,他又提出了法治,并认为“法治国”是统治人类的第二等好的选择,政治学是研究公共的善政治学是研究公共的善政治学是研究公共的善政治学是研究公共的善,而为了实现公共的善而为了实现公共的善而为了实现公共的善而为了实现公共的善,单靠教育是不行的,因为人的本性只考虑个人利益而不是公共利益,所以必须有法律来制裁或者惩罚人们的不善行为。柏拉图后来论述的法治理论开创了西方法治理论的先河。柏拉图称,法治的关键是树立法律至高无上的权威,如果统治者可以不受法律制约,甚至可以以言代法,那么不管在这个国度里有多少法律,也谈不上什么“法治”。法治的基础基础基础基础是节制。以法治国不仅要有法可依,还要做到人人自觉守法。普遍的守法观念是实现法治的前提条件前提条件前提条件前提条件。
2、亚里士多德的法治
法治,一种治道,其源头可以一直追溯到古希腊的城邦政治。亚里士多德是一个可以超越但却无法绕过的人物。他对法治思想和理念的贡献在于: 首先,他是提出法治优于人治的法治理念的第一人。其次,他还最早提出并阐述了法治的两大要素法治的两大要素法治的两大要素法治的两大要素——良法之治与法律至上。在其经典著作《政治学》里,他给出了关于法治的经典语义解释:“法治应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服从服从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是本身制定得良好的法律。”这其实也是法治的两个基本属性:法治之法应是良法,法应具有至上的权威性。专制政体的法律是“恶法”,服从“恶法”不能称作坚持法治,亚里士多德坚持柏拉图“恶法非法”的主张。 亚里士多德认为法治应具体体现在立法、执法、守法的各个环节之中。国家的执政人员要严格实行法律,要加强对公民守法观念的培养和训练。他在《政治学》中对比和权衡了法治和人治的利弊,认为法治优于人治的地方在于:A,法律是经过众人的经验审慎考虑后制定的;B,法律没有感情不会偏私,有公正性;C,法律具有稳定性;D,法律借助规范形式具有明确性E,人治容易误国家大事,F,时代要求实行法治。 亚里士多德主要强调了法与道德法与道德法与道德法与道德的关系。其观点是:法治之法应具有特定的道德价值。首先,法治之法应以理性为基础。其次,法治之法以善为其终极追求。再次,法治之法以民主意志为其基本品格。
3、总之:
柏拉图构思的是由哲学王实行人治的理想国家;亚里士多德则倾向于由中产阶级实行法治的国家。柏拉图追求理想化的精英统治,而亚里士多德虽未完全放弃贵族的统治方式,但他更加诉诸多数人的较温和的民主统治。柏拉图主张哲学王的人治方式,是因为他们为只有哲学王才能懂得怎样治理国家的道理,所以柏拉图实际上强调的是理性(知识)是统治的基础。亚里士多德强调要重视法律,也是因为法律是按照理性来规定的,是以知识为基础的。所以他们两人所强调的实际上都是理性。重视理性的作用,这是从苏格拉底到柏拉图,再到亚里士多德的一贯主张。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