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建筑可不进行天然地基基础抗震承载力验算?

作业问题,请个位朋友仔细回答

第1个回答  2013-01-11
GB50011-2010《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第三章‘基本规定’3.1.4条:“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时,除本规范有具体规定外,对乙、丙、丁类建筑可不进行地震作用计算。”
‘本规范有具体规定’比如4.2.1条“下列建筑可不进行天然地基及基础抗震承载力验算:”
4.2.1-1砌体房屋。4.2.1-2地基主要受力层范围内不存在软弱粘性土层的下列建筑:4.2.1-2-1)、4.2.1-2-2)、4.2.1-2-3)。 4.2.1-3 本规范规定可不进行上部结构抗震验算的建筑。
注:(“软弱粘性土层 ”的界定)
等,可不进行天然地基及基础抗震承载力验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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