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司现在年末赶货,下班后经常要求我们再加两个钟的班这算违反劳动合同吗?我早8点对晚8点共10.5小时,一天下来中途吃饭1.5小时,但现在晚8点下班后公司要求再加两个小时 也就晚10点后下班,这算违反劳动合同了吗?他们今晚叫我加 我没加,我就对他们说你们这样做是属于强制性加班 后面没理他们就走了,如果明天去了他们把我记过了我能去告他们吗?我跟他们有签合同的加那两小时有加班费补的,但有也不想加,一天下来都那么累了 没见过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