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有房贷,而且正在为朋友做着担保人,现在有一个亲戚又要让我来担保贷款,还可以吗?

如果可以的话,该怎么拒绝呢

为人担保是民事行为,是你个人的意愿,只要你愿意担保,法律是允许的。你现在既有贷款,又为他人担保,这次还有人求你担保,你愿意就有担保的资格。但是,问题在于,银行如果考查你的担保能力时能否通过,是银行的问题。所以,能不担保就找个理由,不再担保。没有理由推掉,就把你的信用度降低或者隐藏起来。比如有房子的话不要提供,有财产就说没有,不可可以说你已经为别人担保了,担保100万,就说担保了300万。贷款100万,应当说贷了800万。只能这样了。
建议:不要轻意为他人担保,更不要把钱借给别人,这是很让人憋气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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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8-15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担保的方式分为物保和人保,物保包含抵押、质押等;人保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房贷相当于你以新买的房子作为抵押向银行借款,只是银行直接将该借款支付给了开发商。房屋抵押贷款属于抵押,也叫物保。
现在你亲戚要你提供担保,是人保,也就是保证,他向第三人借款,如果他不偿还,债权人就可以找你偿还。
律师建议: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不要给别人提供保证。保证的责任很重,债务人跑了之后债权人起诉你,必须还款。你之后找债务人追偿,往往是追偿不到的,风险极大。
第2个回答  2012-12-27
不能 不用拒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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