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又低,只有社保、医保,连住房公积金都没有,我们以后的生活一点保障都没有,也没有退休金,老了没人管怎么办?这些个企业不但没有责任,在我们年轻的时候又不许干别的,工作压力又大(主要做事跟待遇不匹配,公司收入跟外界岗位差距明显)没有额外的收入以后还怎么养小的老的?
我只是个在民营企业做事的小职工,公司规定不允许有第二职业符不符合国家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也就是说你的第二职业如果对你的第一职业有影响(时间精力上的影响都算),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如果没有影响,那你可以从事第二职业不告诉公司啊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参考资料
但是我们公司就是发了规定不许有第二职业,包括自己和自己亲属有相关利益和收入的规定,看了可以这么说就是不许任何时间做任何有收入和利益的事!
这本就是一个人力资源的社会,当然我所做的定是按规章制度办事。不然我也对不起我的职业了。
追答劳动合同法中有保护先订立的劳动履行的条款。
如果不存在同业竞争,又不影响第一工作,那么有必要告诉原单位吗?
用人单位如制定员工不得从事第二职业的规定,劳动合同法是予以支持的。请见第三十九条。
我概括为我们公司的规定是:不许任何时间做任何有收入和利益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