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法人承担什么责任?

如题所述

依照公司法相关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已认缴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公司法人是公司股东之一,且认缴出资并持有公司部分股权时,当公司出现债务的情况,只要履行完出资义务后,就不会承担其他责任。反之,则应当在未缴足数额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需要强调的是,个人独资公司的法人,如果不能证明自己和公司财务区分,出现自己挣钱,自己拿钱。而没有单独制作财务报表的情况时,当公司出现债务法人应当承担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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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11-27
1、虚假出资。

  行政责任:《公司法》第200条规定,对于虚假出资的公司发起人,股东,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并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以上10%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刑事责任:依《刑法》第159条的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2%以上10%以下罚金。

  2、《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因此,有限责任公司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不会追诉家庭财产。

  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有相应权利,而同时根据不同情况也可能会承担不同责任,比如民事、行政或刑事责任。

  做为任何一个企业的法人代表,其在参与公司经营决策管理的同时,最重要的是,必须对该企业的所有合法经营行为和非法经营行为负责,为该企业的所有债权和债务负责。由此可见,做为一位企业的法人代表的责任是非常重大的,并不是一个好光环。对此,好心的给一个建议,这也是生意场上最忌讳的:如果这个企业不是你自己的企业,或者不是你真正有股份的企业,建议你及你的朋友不要趟浑水。尤其是对自己不了解的企业。如果一定要你朋友做法人代表,那么建议你朋友也必须是这个企业的总经理。因为仅仅是法人代表是毫无意义的,不但要背负所有责任,在实际经营中又没有实权,没有实权就很难控制和阻止其他人在日常经营中的任何行为,一旦出现违法的事情,黑锅只得你及朋友背。

  法人承担了民事责任后,是否还要追究法人代表的责任,这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说来,法律要求法人必须在主管机关批准登记或有关条例规定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法人代表代表法人在此范围内签订的合同或者其他民事行为,其后果由法人负责。即使是法人代表在法人的权利范围或者范围内作出了错误的行为,也应由法人负责。如果法人代表或其他工作人员的行为超出法人的权利范围或业务范围,无论其行为对错,法人都概不负责。但是还须看到,法人代表在实际活动中的一些错误行为,包括侵权行为,甚至是违法犯罪行为,是代表法人履行职务时发生的,有的甚至是经法人组织同意或默许的。在此情况下,法人和法人代表都要承担必要的责任。

  对于法人代表是否承担责任问题,《民法通则》第49条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还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超过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二)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三)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责任的;(四)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五)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六)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根据上述规定,超越企业经营范围与他人签订供销合同,在法人承担责任的同时,也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9条规定: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法定代表人有权直接代表本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和应诉,其所进行的诉讼行为,就是本单位(或法人)的诉讼行为,直接对本单位(或法人)发生法律效力。法定代表人与法人的代表是有一定区别的,代表人的行为不是被代表人本身的行为,只是对被代理人发生直接的法律效力,而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就是企业、事业单位等本身的行为。

  企业的法人代表在不同的场合要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种类多样。

  譬如,在代表该企业的场合,其个人签名即导致企业承担责任的后果;如果企业破产并负有个人责任,法人代表会受到将来再办企业时的诸多限制;如果企业触犯了有关法律的规定,可能法人代表的人身会受到限制,例如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法人代表被拘留;法人犯罪,法定代表人会受刑事处分,等等,以上只是列举,不完全。 不愿继续担任公司法人代表及股东,可以视为具有退出公司经营的意思表示。方法有二:

  方法一,通常的,根据公司法第72条的规定转让股权。

  《公司法》第72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根据上述规定,股东可以在股东会上提出向他人转让股权,如其他股东不同意,则要求其股东楼主持有的股权。

  如其他股东不愿受让股东持有的股权,也无股东以外的人愿意受让某的股权,则使用第二种办法。

  方法二:依据公司法第181条第二款及公司章程规定向股东会提出解散公司。

  如其他股东反对解散公司,但又不愿意受让某股东持有的股权,某股东可根据公司法第183条向人民法院提起解散之诉。

  《公司法》第183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一般而言,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及资合的特征,当人合出现破裂,法院会判定公司已不具有存续的价值(理论上称为“公司僵局”)。某股东持股50%,请求解散公司对证明“公司僵局”具有重要意义。这时,如果其他股东希望维持公司的存在,则会提出和解方案,包括受让某股东持有的股权;反之,公司会被法院判令解散并进行清算,某股东自然可以达到自己的目的。

  责任和义务

  1、责任和义务

  1、企业的法人代表在不同的场合要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种类多样。

  譬如,在代表该企业的场合,其个人签名即导致企业承担责任的后果;如果企业破产并负有个人责任,法人代表会受到将来再办企业时的诸多限制;如果企业触犯了有关法律的规定,可能法人代表的人身会受到限制,例如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法人代表被拘留;法人犯罪,法定代表人会受刑事处分,等等,以上只是列举,不完全。

  2、该法人如无成立上的缺陷(譬如出资瑕疵),其亏损责任应由法人自己承担,既不是股东也不是法人代表。当然如果是国有企业,法人代表如有失职行为,严重程度达到刑法追究的程度或应给予行政处分时除外;

  3、个人独资的法人,只要能分清法人财产与个人财产,亦不需法人代表承担民事责任。有限公司形式的法人在负债时,由公司以全部财产承担,不需股东个人承担,成立时有出资瑕疵的情形除外。

  2、发生矛盾纠纷时

  公司的法人代表是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成为法人代表后,其自然人格即被法人吸收,其以法人代表的身份进行的民事行为所承担的责任都由法人承担。但行使与法人代表身份无关的民事行为而承担的责任由自己承担,法人代表行使代表权违法法律法规存在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我国民法通则第四十五条规定了六种情况:

  (1)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

  (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3)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4)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5)变更、终止时不及时早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6)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这些非法行为仍然由法人来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由此而引起的其他责任,法律并不免除,也就是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等处罚,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3-15
您所说的是让他做法定代表人吧。
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也就是说法人是一个组织。
公司的法人代表是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从事民事活动,成为法人代表后,法人代表行使代表权违法法律法规存在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我国民法通则第四十五条规定了六种情况:
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
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变更、终止时不及时早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这些非法行为仍然由法人来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由此而引起的其他责任,法律并不免除,也就是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等处罚,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该公司破产,倒无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将资产清算后还债,资不抵债就破产。所有损失由所有投资人股东承担有限责任。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3
你好,有限责任公司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公司法第三条规定: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此条法律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同样适用。关于股东的责任: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21-10-10

公司法人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的,有独立的财产,能够依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并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组织,我国公司法人的特点在于,由出资人或股东以法律行为设立,以营利为目的设立人不限,可以是国有财产授权投资或经营单位、其他类型法人及个人,其规范依据,特殊的主要为《公司法》等。 公司欠债的情况下,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的的债务是没有责任,但如果是因为法定代表人的重大失误或者是故意让公司欠下债务,那么公司的股东可以要求法定代表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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