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原告的举证材料可以在开庭当日递交吗?

如题所述

民事诉讼中,原告的举证材料可以在开庭当日递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因此,原告的举证材料可以在提交起诉状的时候,提交证据,也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交证据,但如果法院规定了举证期限,需要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

扩展资料: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必须在法院受理案件以后的一定期限内提交证据,这个期限可以由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不少30天的期限,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并经法院认可,这个期限叫做“举证期限”。当事人逾期提供的证据,法院一般不予采纳。

为此,一方面要求当事人在举证时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供真实的证据,不得伪造、篡改证据;要求证人如实作证,不得作伪证;要求鉴定人提供科学、客观的鉴定结论。

另一方面,要求人民法院在调查收集证据时,应当客观全面,不得先入为主;要求人民法院在审查核实证据时必须持客观立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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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1-19
原告的举证材料可以在开庭法庭调查时递交。

依据:《民事纠纷法》第一百三十九条 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3
第三十七条 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组织当事人在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
  人民法院对于证据较多或者复杂疑难的案件,应当组织当事人在答辩期届满后、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
  第三十八条 交换证据的时间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指定。
  人民法院组织当事人交换证据的,交换证据之日举证期限届满。当事人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的,证据交换日相应顺延。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3-01-19
不论是原告还是被告的证据,都应当在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内提交。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是不可能到开庭之日的,都会在开庭之前,比如说,法院要求你在收到《举证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提供与诉讼相关的证据,哪么开庭时间肯定会定在35天或者45天后,所以你的举证期不可能到开庭哪一天。
第4个回答  2013-01-19
赞同张律师的回答。 《律师港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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