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人事多发了工资,要要回-怎么处理

5月份离职,4月份工资人事给搞乱了。
4月有加班和事假,事假抵掉加班,加班还有余。
工资中本来不应该扣事假的钱,结果给扣了,加班工资多给了约72个小时的。
4月份还有部门给申请的一笔奖金,结果别的同事发了,没有我的。
现在情况是要要回多发的加班费,但是我觉得这加班费貌似是我没休的三天年假的三倍工资,奖金也不给,说领导没给批,我没过错,就离职了,这样扣掉事前承诺的奖金合理吗。
还有有未休的年假抵三倍工资的说法吗。

年假是属于公司给的福利假期,不存在未休年假予以补偿的说法。离职人员是否还能拿到之前的项目资金也要看公司的相关规定。还有,一般来说,休事假是扣全额工资的,为什么楼主你说不应该扣事假的钱?你们公司有规定说休事假不扣工资的吗?追问

公司规定事假是优先拿加班来抵的,我加班抵完事假还都有剩,肯定不应该扣事假的钱的。

追答

哦,那这种情况下就不应该扣事假的钱了。那么公司应该发给你剩余的加班费。你自己按照国家规定计算一下,看有多少吧。再确定公司到底有没有多发给你。

追问

被搞的无奈了,走了还没搞了

追答

现在是多发了你的钱,又不是多扣了你的,烦什么?

追问

事情处理了,多发的钱给退回了,给原来公司发了一封有讲道理的邮件,人事给协调奖金下月补发

追答

真好,现在没事了。皆大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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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1
多发工资的,属于用人单位计算工资错误,劳动者取得多发工资属于不当得利,应当退回。
《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 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第2个回答  2014-05-15

    应该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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