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邻居共用一个电表,虽然我们两家各自都有自己的电表,但是他偷的电就成为了我们两家的公用电,一个月60多度公用电,就是路灯和洗衣机用电,按理说一个月最多十多度电就够了。
最近他回家过年,我们记录下了各自的电表数和我们的总表数,目的是好算他回家后我用的公用电。他走后把家里的灯开着几天,用了5度电(因为我想看看他不在时我用多少公用电,所以就经常记录电表数),公用电每天2度,后来他女儿来把灯关了,最近三天他的电表倒转了0.7度(2月12日为4650.9,2月15日为4650.2),公用电每天0.3度。我才知道他走后把灯开几天,不是大意,而是为了让我和房东看不出他的电表倒转。虽然说我现在能告诉房东,把数字记录下来就行,问题是他回来后会不认账,房东也无法。
请问各位,谁有办法证明他的电表是经过处理的,或者是用了网上说的所谓省电的东西来偷电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