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本市集体户口,我已经买了房子,房产证还没有下来,凭购房合同能把我的户口迁过去吗?

我是本市集体户口,我已经买了房子,房子没有入住(8月份入住)房产证也还没有下来,凭购房合同能把我的户口迁过去吗?
谢谢。

凭购房合同也是可以进行户口迁移的,房产证和购房合同都是有效的房产证明,各地政策不同,请咨询相关部门

以海南省为例

关于委托迁移户口需要的资料:

一、购房客户到我局办理购房入户相关手续,如本人不能到现场,可以委托亲人或朋友办理,需出具书面委托书。

二、应提供的资料为购房合同及合同备案表,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带亲属入户的,还需提供户口本或证明为直系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

扩展资料

购房合同需要注明的主要内容:

1、甲方土地使用依据及商品房状况,包括位置、面积、现房、期房等;

2、房价,包括税费、面积差异的处理、价格与费用调整的特殊约定等;

3、付款约定,包括优惠条件、付款时间、付款额、违约责任等;

4、交付约定,包括期限、逾期违约责任、设计变更的约定、房屋交接与违约方责任等;

5、质量标准,包括装饰、设备的标准、承诺及违约责任和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转的承诺、质量争议的处理等;

6、产权登记和物业管理的约定;

7、保修责任;

8、乙方使用权限;

9、双方认定的争议仲裁机构;

10、违约赔偿责任;

11、其他相关事项及附件,包括房屋平面图、装饰、设备标准等。

参考资料来源

人民网-购房落户能否委托家人办理 住建局:需出具委托书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1
  一,不可以,购房入户的,必须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也是需要提供的证件之一,但不是唯一证件。
  二,购房人员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具体以迁入地派出所要求为准):
  对在我市购买商品房,且房屋产权人在市内有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的公民,可办理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申请迁入落户地派出所受理并审核下列相关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及随迁人居民身份证。
  3、随迁配偶子女的,附结婚证。
  4、迁入人户籍证明。
  5、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
  6、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件证明。
  7、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
  8、《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第2个回答  2008-04-24
可以,我有个朋友就是这么办的.他是河北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8-04-24
这个,好像是要房产证的,你可以去公安局问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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