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出外地开庭差旅费由原告出吗?

如题所述

  法院出外地开庭差旅费不应该由原告出。
  法院办案人员因办案需要外出的,其差旅费应由法院办案经费支出,不应该由原告支付或承担,也不应该由被告来支付或承担。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应该承担的只有诉讼费用或可能的鉴定申请费等,如果法院经办人员要求当事人来支付差旅费等费用,是属于违纪的,甚至是违法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领导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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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8-23
法官异地开庭的差旅费由国家负担,而不应由当事人负担。法官不应向当事人收取异地开庭的差旅费。
相关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条规定:“在诉讼过程中不得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向当事人收取费用。”
第六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一)案件受理费;(二)申请费;(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8-23
一般算进诉讼费里面,先由原告垫付,审判后由败诉方支付
第3个回答  2013-08-23
应该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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