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有生产和销售就属于制造业(或称为工业),研发是附属于其中的;广告属于服务行业;软件开发属于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范畴)。
你们这种情况属于混合经营(混合销售),如果可以单独核算,分别纳税,即制造业和软件开发交增值税;广告交营业税。如果不能分别核算,都要按主税纳税,你的主税应该是国税的增值税。
所谓分别核算,是收入、成本、费用分别设置明细科目,分别归集与核算。
如果分开核算,成本也要分开,例如工资,共10名员工,其中2人负责广告,2人负责研发,6人生产工人,分别处理
2人负责广告
借:销售费用—广告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广告
2人负责研发
借:研发支出—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研发
6人生产
借:生产成本—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产品
计入研发费的工资,如果获得专利或专有技术,将来可以转无形资产
借:无形资产—专有技术
贷:研发支出—工资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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