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

想问下关于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时候验收需要检查些什么项目,谢谢.

《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程序 审批依据:

1、《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2、《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安徽省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申报条件:

取得《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的药品零售企业

申报材料: 《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分为许可事项变更和登记事项变更。 许可事项变更是指经营方式、经营范围、注册地址、仓库地址(包括增减仓库)、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及质量负责人的变更。登记事项变更是指上述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的变更。 药品经营企业变更许可事项,应按照以下规定提交变更申请材料(提供材料为复印件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1、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附件1)(一式三份); 2、有关变更内容的证明材料:

(1)变更注册地址

a.拟变更的经营场所等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b.拟变更的经营场所功能布局平面图(标明详细地址、部门名称、面积)。

(2)变更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

a.主管部门的任命或聘任通知,无主管部门的应提交公司董事会决议或聘任通知;

b.拟变更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简历(附件2)、学历、职称证明、资格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c.拟变更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没有《药品管理法》第76条规定情形的自我保证申明(附件3,4)。

(3)变更经营范围

a.与拟增加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人员、验收养护人员职称或学历证明复印件; b.与拟增加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 c.仓库平面布局图(标明详细地址,仓库名称,总建筑面积,常温库、阴凉库、冷库面积,待验区、合格区、发货区、退货区、不合格区、经营中药饮片的零货称取专库(区)或分装室及其面积,验收养护室及其面积,设施设备名称、位置。下同)。

(4)变更仓库地址或增加仓库

a.拟变更或增加仓库后的仓库平面布局图;

b.与拟变更或增加仓库相适应的验收、养护人员职称或学历证明复印件;

c.拟变更或增加仓库的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5)减少仓库

a.减少仓库原因的情况说明; b.原仓库布局平面图、减少后的仓库布局平面图;

3、拟变更企业所在地市局出具的该企业无本《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情形的证明;

4、《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以及正本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药品经营企业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登记事项的,应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变更后3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登记。原发证机关应当自收到企业变更申请和变更申请资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变更手续。

变更企业名称应提交以下资料: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2、拟变更企业所在地市局出具的该企业无本《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情形的证明;

3、实施改制、兼并、重组的国有法人批发企业还应提交当地政府或政府体制改革部门批准企业实施改制、重组、兼并的批复; 办理程序: 企业申请→县局形式审查→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市局药品市场监督科审查并提出意见→局领导审批→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办理时限: 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10个工作日;变更注册地址、仓库地址、增减仓库、经营范围15个工作日 。

附件: 1、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2、企业负责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情况表 3、法定(企业)代表人自我保证声明 4、质量负责人自我保证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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