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辞职报告,老板没有签字,直接收起来了,说不同意,后来勉强说推迟一个月,就是我提出辞职两个月后再考虑让我辞职,我很担心他说话不算话。当时没有签合同,原因还在我,备注是我不签的。这是我第一份工作。到老板给我约定考虑让我走的时候我可以直接走吗?还压了一个月工资会不会不给我。(我还给他发了份电子邮件的辞职报告。)求指点~谢谢
你是什么年月日向用人单位递交的辞职报告?又在什么年月日要求用人单位给你办理辞职的相关手续的?你没有细说。在你没有依法履行辞职程序前,你是不能擅自不上班的,至于在此之前工资被扣押问题,可以依法向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书面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9条),要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