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要做一份以“做守法小公民”为题的手抄报不知道该写什么内容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5
1、、做守法小公民
同学们,现在有些青少年,经常干一些违法的事情,在众多事例中,青少年偷窃的事例占80%,这到底是为什么呢?让我来告诉你吧。
某天,小刚、小明和小芳三人一起从网吧出来。小明说:“现在没钱了,又上不了网了。”“哎!”小刚和小芳叹息道。他们三人在街上漫无边际的走着。突然,他们看到了一所刚办起来的幼儿园,门还是开着的,他们三人就进去了,想从里面拿点儿现金或一些值钱的东西,但东翻翻西找找一点儿东西也没找到,正当他们垂头丧气想离开时,小刚突然说:“你们看,不是有铝合金的窗子吗?我们把它拆下来换钱。”三人随即一拍既合,开始拆了起来,不一会儿,便拆了十几个铝合金窗子。他们三人抬着窗子,去收购站卖了好几千元钱,三人立即分了钱去网吧上网。过了些日子,他们的钱都用光了,便又想到了去偷窗子,但第二次行窃时,被看门人逮个正着,送进派出所,拘留了几个月……
同学们,显然这些青少年偷窗子完全是为了去上网,他们都是十几岁的学生,难道还没有一种法律意识吗?明知道这是违法的,却为了上网,而去违法,看来,网络这个无底深渊,不知会有多少青少年深陷其中。网络是用来学习,沟通的,偶尔可玩游戏放松一下,但现在的网络,有90%的同学都在网上玩游戏、聊天,随着上网的人越来越多,各种各样的网吧也拔地而起,里面的顾客也大都是青少年,现在南京的网吧也不下数千家,有多少同学上了网吧后,影响了学习,成绩一落千丈。同学们,不要为了痴迷于网络而做出让自己后悔的事;不要为了沉迷于网络而断送了自己的一生啊!
其实,青少年偷窃的原因,也不只是为了去上网,还有别的一些原因。如:
某天下午,小K跟往日一样,走在放学的路上,他边走边看,看到了一个开着的窗户,他跑过去,往里一看:里面一个人也没有,桌子上有一些纸和笔。在好奇心驱使下,小K翻过窗户,到了房间里面,他东看看,西望望,最后他打开了一个抽屉,里面有一个黄色的信封,里面厚厚的,他找开一看,原来都是一张张百元大钞,小K数了数,足足有三千元,这三千元可不是小数目啊!但他又想自己拥有它。他进行了激烈的思想斗争,最后贪婪盖过了它的心头,把这三千元塞进了自己的口袋,翻出了窗户。
以后,小K非常大方,买了好多玩具送给朋友们,自己也买了好多很贵的东西,他也成了班里的“首富”。可是,好景不长,警察很快察到,并将小K拘留起来,由家长偿还所有的三千元钱,小K后悔了,但为时已晚了。
这件事中的主人公小K,是为了自己的享受和显示自己的富有而采取偷窃行为,在他眼里,财富很重要,所以他为了一时的享乐,而付出了代价。现在,同学们的“比阔之风”严重,“**钱多”,“**很大方”,经常在同学耳边响起。其实,人们都错了,往往这样的“比阔之风”中,会有一些同学心里不平衡,从而会去进行偷窃来证明满足自己的虚荣心。这样下去,这些同学将会以偷为乐,无所顾忌,最终成为被社会淘汰的人。
同学们,其实做一个守法的小学生一点儿也不难,只要你意志坚定,多学法,懂法,不迷恋网络,不互相攀比,有一些基本的法制观念,我相信,你一定会成为一个优秀的小学生,长大后,也一定会是一个守法的公民,同学们,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做一个懂法、守法的小公民。
2、、、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我问你们一个问题,你们喜欢做游戏吗?是啊,因为在游戏中,我们不但能增长知识,得到乐趣,还能增进同学之间的友谊。但是你们知道吗?每一种游戏都是有规则的,在活动中大家都必须遵守规则。如果你不遵守规则,就会被开除出局,甚至受到惩罚。今天我们国旗下讲话的题目就是《做个守法小公民》。
其实,法律就是一定的规则,它告诉我们,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
一提到犯法,大多数同学会联想到“杀人放火、偷盗抢劫”等等,并认为这些事情离我们青少年很远,不用在意。其实不然,一份来自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统计资料令人震惊:近年来,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13岁以下的青少年犯罪明显增加,其中十四五岁少年犯罪案件又占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这是多么令人心寒的数据!俗话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生活中一些难以改正的恶习,往往是由极小的不良行为演变而成的。这些不良行为最终将导致我们在不知不觉中步入歧途。由此可见,在平常生活中只有坚持防微杜渐,才能防患于未然。如果不重视法律,一味地宽恕自己的不良行为,让“年幼无知”成为放纵自己、伤害他人的借口,等待我们的将会是法律的制裁。不学法、不守法,最后必将付出沉重的代。下面就来听几个案例吧:
  2000年2月,浙江金华某中学高中生徐力,因母亲为他要考上名牌大学,对他的功课抓得很紧,徐力产生反感,就趁母亲不备用榔头、用刀子杀死母亲,并分尸藏匿,手段十分残忍。这就是震惊全国的浙江金华徐力弑母事件。
  2004年10月13日上午,成都建筑职中学生刘飞在电话中与周浩发生纠纷。当日中午,周邀人找到刘飞理论,双方发生打斗,在打斗过程中,刘飞拔出随身携带的小刀朝周的胸部猛刺,随后又持路边店铺的一把菜刀追杀周浩。最终,周浩因心脏破裂引起失血性休克死亡。
  据记者事后了解到,刘飞在学校是班干部,他变成了杀人凶手,最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年。令很多人都感到意外。
  金坛市某中学学生周某、王某、张某三人都在14-16岁这个年龄段里,年纪轻轻却染上了抽烟的坏习惯,由于没有钱,于是三人就产生了找点钱花化的念头,学电视里的歹徒,想到社会上抢,由于年龄小,身单力薄,又不敢到社会上去抢。2000年8月6日晚自习结束后,这三个 “小歹徒”把目光投向校内一名平时他们认为有钱的同学身上,于是蒙了面,手持短棒、小刀,采用威胁、搜身的方法,抢得人民币110元。后被公安机关缉拿归案,三人均被金坛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父母急了,几乎发疯。法官在审查此案时,问他们“你们小小年纪怎么想起来抢同学的钱呢?难道不知道触犯刑法吗?”他们傻乎乎地说:“我们学电视中的蒙面人,以为我们抢的是同学的钱,纯粹是为了追求刺激,闹着玩,顺便弄点钱花,大不了被老师批评一顿,不知道是违法犯罪。”真是糊涂得可笑、可悲!
  他们为了110元钱,要坐8年大牢,就把自己的一生给毁了,这可真不值得啊,可见我们小学生学法、知法有多重要啊!
  那么,要想从小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公民,应该怎么做呢?
  首先要懂法。主动学习一些法律常识。现在我们国家的法制建设越来越完善了,每一个公民都应该知法、守法,能够运用法律武器保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和自身的利益。作为小学生,我们应该经常学习一些法律法规,《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等,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
  其次,在实践中还要不断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同学们都来自不同的家庭,所处的环境不同。有的同学生活充实,学习目标明确,充满前进的动力,可有的同学整天无所事事,到处去寻找各种各样的刺激,做一些不该做的事。比如,痴迷于网络游戏,看血腥暴力、低级趣味的书刊、录像,打架斗殴等等。这些原本单纯天真的同学,之所以从违纪到犯法,一步步滑向歧途,多数是因为没有辨别是非的能力。广大青少年要通过学习文化知识、结识良师益友等方式,逐步培养提高自己的辨识能力和控制能力,养成正确的思维习惯和行为习惯,从而在受到外界不良因素的影响时,能够做出正确的选择。同学们,我们在做事情前一定要好好想一想,这件事对不对,该不该做。
  当然,我们还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和别人。安徽一个砖厂雇佣童工,让十来岁的孩子每天背砖十几个小时,这些孩子因为繁重的劳动疾病缠身,而厂主却不闻不问。后来,由于群众的举报才让这些孩子脱离苦海。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厂主被刑事拘留。其实,这些孩子完全可以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会用法是以知法为前提的,因此,现在看来,平时学习一些法律常识是很重要的!
  守法,是每个公民必备的道德品质,是现代社会对每个公民的基本要求。同学们,只要大家都能增强法律意识,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做个守法小公民,我们的生活才会更加美好!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