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传》到底是施耐庵写的?还是施耐庵与罗贯中一起写的?

如题所述

《水浒传》是施耐庵所作。

《水浒传》的作者究竟是谁具有争议,目前最广泛认可的说法认为作者是施耐庵。历史上还有其它几种观点,包括了罗贯中说,施惠说,郭勋托名说,宋人说等。

《水浒传》的故事源起于北宋宣和年间,出现了话本《大宋宣和遗事》描述了宋江、吴加亮(吴用)、晁盖等36人起义造反的故事,成为《水浒传》的蓝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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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全书以农民起义的发生、发展过程为主线,通过各个英雄被逼上梁山的不同经历,描写出他们由个体觉醒到走上小规模联合反抗,到发展为盛大的农民起义队伍的全过程。

表现了“官逼民反”这一封建时代农民起义的必然规律,塑造了农民起义领袖的群体形象,深刻反映出北宋末年的政治状况和社会矛盾。

作者站在被压迫者一边,歌颂了农民起义领袖们劫富济贫、除暴安良的正义行为,肯定了他们敢于造反、敢于斗争的革命精神。宋江原是一位周急扶困的义士,当他被逼上梁山之后,壮大了起义军的声威,取得了一系列胜利。

但由于他性格的二重性和思想的局限性,在起义事业登上巅峰之时选择了妥协、招安,最终葬送了起义事业。小说通过宋江起义的失败客观上总结了封建时代农民起义失败的经验教训。

小说以高俅发迹作为故事的开端,意在表明“乱自上作”,高俅是封建统治集团的代表人物。作者还写了大批的贪官污吏和地方恶霸,正是他们狼狈为奸,鱼肉百姓,才迫使善良而正直的人们不得不挺而走险,奋起反抗。

同时,小说还对田虎、王庆、方腊等其他地区的农民起义军作了一定的侧面描写,从广度和深度两方面深刻地挖掘出了封建时代的各种社会现象和问题,以及农民起义的深层原因。

《水浒传》之所以成为中国文学史上影响巨大的作品,不仅在于它思想内容的丰富,而且也由于它艺术的成熟。《水浒传》继承并发展了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的优秀传统,而且把二者结合起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水浒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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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8
  在清代和在民国年间,《水浒传》最流行的版本是贯华堂刊本,即金圣叹评本(七十回本),它所题署的作者为施耐庵。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文化大革命”之前,《水浒传》最流行的版本则是人民文学出版社的整理本,它所题署的作者仍然是施耐庵。同时,在许多文学史著作的论述中,也把《水浒传》的著作权归之于施耐庵一人。因此,长期以来,“《水浒传》的作者是施耐庵” 这个看法已经给人们留下了极深刻的印象。其实,关于《水浒传》的作者,历来存在着多种说法,“施耐庵撰”只不过是其中的一种而已。撇开那些荒诞不经的说法(例如,《水浒传》藜光堂刊本题“姚宗镇国藩父编”)不算,明、清两代,在《水浒传》版本上,在文人们的笔记和书目的记载中,主要的说法有如下三种:(一)罗贯中撰 见于郎瑛《七修类稿》、田汝成《西湖游览志余》、王圻《续文献通考》、《稗史汇编》、许自昌《樗斋漫录》、阮葵生《茶余客话》等书的记载,以及钱曾《也是国书目》的著录。

  (二)施耐庵、罗贯中合撰 见于高儒《百川书志》的著录,《水浒传》“嘉靖本”(北京图书馆藏八回残本)、天都外臣序本、袁无涯刊本的题署,以及容与堂刊本的李卓吾序、映雪草堂刊本的五湖老人序、芥子园刊本大涤余人序的叙述。

  (三)施耐庵撰 见于《水浒传》雄飞馆刊本、贯华堂刊本为题号,以及胡应麟《少室山房笔丛》、徐复祚《三家村老委谈》、徐树丕《识小录》、周晖《金陵琐事》、钱希言《戏瑕》、刘仕义《玩易轩新知录》、曹玉珂《过梁山记》、王士祯《居易录》、金埴《巾箱说》、梁玉绳《瞥记》、焦循《剧说》、李超琼《柜轩笔记》等书的记载。

  哪一种说法最可靠或比较可靠呢?

  先从文人的记载看。

  第一种说法,首见于郎瑛(1487-1566)的《七修类稿》。而郎瑛乃明代嘉靖时人。第二种说法,首见于高儒的《百川书志》。高儒的生卒年不详,但《百川书志》卷首有高儒嘉靖十九年(1540)自序,可知他的和郎瑛同时,也是嘉靖时人。第三种说法,首见于胡应麟(1551-1602)的《少室山房笔丛》。而胡应麟乃万历时人。因此,从它们分别出现的时间上比较而言,第一种说法和第二种说法无疑要早于第三种说法。

  再从《水浒传》版本的题署看。

  第一种说法不见于现存的任何版本的题署,以第二种说法为题署的版本大多出现于明代的嘉靖、万历年间,第三种说法的两种版本则出现于明末的崇祯年间;因此,从时间上说,也同样是第三种说法要晚于第一种说法和第二种说法。

  这样说,是不是意味着第一种说法、第二种说法比较可靠,第三种说法最不可靠呢? 这倒不一定。

  以第一种说法而论,它恐怕是最不可靠的。我们知道,罗贯中是《三国志演义》的作者。在这一点上,并不存在争议。而《三国志演义》和《水浒传》两部小说,在语言形式上完全不用。前者用的是浅近的文言。后者却出之以通俗的白话。说它们出于同一作者的笔下,实在很难获得人们的首肯。

  第二种说法和第三种说法虽然有出现早和出现晚的差别,但它们却有着共同点:以施耐庵为作者或作者之一,它们实际上是相互支持的。因此,从这个角度说,它们都是比较可靠的。

  第二种说法,以施耐庵、罗贯中为共同的作者,有一定的道理。但缺憾在于,它没有交代清楚他们是什么样的合作关系:二人之中,谁为主,谁为次?依照常理来判断,不可能恰好是50%对50%,没有那么的凑巧。

  在清代,也有人(例如,《水浒一百单八将图》题跋的作者徐渭仁)坐实了施、罗二人的分工,把前七十回给予施耐庵,把后五十回给予罗贯中。这仅仅是一种凭空的猜测,而且出现的时间太晚:只有在《水浒传》一百二十回本、七十回本流行之后,它才可能在人们的头脑中萌生。

  要比较准确地理解他们的合作关系,目前唯一的途径便是考察明代有关《水浒传》作者的题署 高儒《百川书志》:“施耐庵的本,罗贯中编次”;“嘉靖本”、天都外臣序本、袁无涯刊本:“施耐庵集撰,罗贯中纂修”。

  所谓“的本”,是宋、元、明时代的常用语。即“真本”。“集撰”含有“撰写”之意。这表明,施耐庵是作者,是执笔人。所谓“纂修”,可解释为“‘编辑”,和“编次”是同样的意思。这等于说,罗贯中是编者,或整理者、加工者。

  因此,第一,施耐庵的著作权应该得到毫不含糊的确认;第二,罗贯中参预了创作的过程,他是施耐庵的合作者,应该得到公正的对待。

  基于上述认识,我认为,从狭义上说,施耐庵是《水浒传》的作者;从广义上说,《水浒传》是施耐庵、罗贯中二人合作的产品。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6-04-07
两种说法都有,但是两人合写的可能性比较大,这是经过严格在清代和在民国年间,《水浒传》最流行的版本是贯华堂刊本,即金圣叹评本(七十回本),它所题署的作者为施耐庵。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文化大革命”之前,《水浒传》最流行的版本则是人民文学出版社的整理本,它所题署的作者仍然是施耐庵。同时,在许多文学史著作的论述中,也把《水浒传》的著作权归之于施耐庵一人。因此,长期以来,“《水浒传》的作者是施耐庵” 这个看法已经给人们留下了极深刻的印象。其实,关于《水浒传》的作者,历来存在着多种说法,“施耐庵撰”只不过是其中的一种而已。撇开那些荒诞不经的说法(例如,《水浒传》藜光堂刊本题“姚宗镇国藩父编”)不算,明、清两代,在《水浒传》版本上,在文人们的笔记和书目的记载中,主要的说法有如下三种:(一)罗贯中撰 见于郎瑛《七修类稿》、田汝成《西湖游览志余》、王圻《续文献通考》、《稗史汇编》、许自昌《樗斋漫录》、阮葵生《茶余客话》等书的记载,以及钱曾《也是国书目》的著录。

(二)施耐庵、罗贯中合撰 见于高儒《百川书志》的著录,《水浒传》“嘉靖本”(北京图书馆藏八回残本)、天都外臣序本、袁无涯刊本的题署,以及容与堂刊本的李卓吾序、映雪草堂刊本的五湖老人序、芥子园刊本大涤余人序的叙述。

(三)施耐庵撰 见于《水浒传》雄飞馆刊本、贯华堂刊本为题号,以及胡应麟《少室山房笔丛》、徐复祚《三家村老委谈》、徐树丕《识小录》、周晖《金陵琐事》、钱希言《戏瑕》、刘仕义《玩易轩新知录》、曹玉珂《过梁山记》、王士祯《居易录》、金埴《巾箱说》、梁玉绳《瞥记》、焦循《剧说》、李超琼《柜轩笔记》等书的记载。

哪一种说法最可靠或比较可靠呢?

先从文人的记载看。

第一种说法,首见于郎瑛(1487-1566)的《七修类稿》。而郎瑛乃明代嘉靖时人。第二种说法,首见于高儒的《百川书志》。高儒的生卒年不详,但《百川书志》卷首有高儒嘉靖十九年(1540)自序,可知他的和郎瑛同时,也是嘉靖时人。第三种说法,首见于胡应麟(1551-1602)的《少室山房笔丛》。而胡应麟乃万历时人。因此,从它们分别出现的时间上比较而言,第一种说法和第二种说法无疑要早于第三种说法。

再从《水浒传》版本的题署看。

第一种说法不见于现存的任何版本的题署,以第二种说法为题署的版本大多出现于明代的嘉靖、万历年间,第三种说法的两种版本则出现于明末的崇祯年间;因此,从时间上说,也同样是第三种说法要晚于第一种说法和第二种说法。

这样说,是不是意味着第一种说法、第二种说法比较可靠,第三种说法最不可靠呢? 这倒不一定。

以第一种说法而论,它恐怕是最不可靠的。我们知道,罗贯中是《三国志演义》的作者。在这一点上,并不存在争议。而《三国志演义》和《水浒传》两部小说,在语言形式上完全不用。前者用的是浅近的文言。后者却出之以通俗的白话。说它们出于同一作者的笔下,实在很难获得人们的首肯。

第二种说法和第三种说法虽然有出现早和出现晚的差别,但它们却有着共同点:以施耐庵为作者或作者之一,它们实际上是相互支持的。因此,从这个角度说,它们都是比较可靠的。

第二种说法,以施耐庵、罗贯中为共同的作者,有一定的道理。但缺憾在于,它没有交代清楚他们是什么样的合作关系:二人之中,谁为主,谁为次?依照常理来判断,不可能恰好是50%对50%,没有那么的凑巧。

在清代,也有人(例如,《水浒一百单八将图》题跋的作者徐渭仁)坐实了施、罗二人的分工,把前七十回给予施耐庵,把后五十回给予罗贯中。这仅仅是一种凭空的猜测,而且出现的时间太晚:只有在《水浒传》一百二十回本、七十回本流行之后,它才可能在人们的头脑中萌生。

要比较准确地理解他们的合作关系,目前唯一的途径便是考察明代有关《水浒传》作者的题署 高儒《百川书志》:“施耐庵的本,罗贯中编次”;“嘉靖本”、天都外臣序本、袁无涯刊本:“施耐庵集撰,罗贯中纂修”。

所谓“的本”,是宋、元、明时代的常用语。即“真本”。“集撰”含有“撰写”之意。这表明,施耐庵是作者,是执笔人。所谓“纂修”,可解释为“‘编辑”,和“编次”是同样的意思。这等于说,罗贯中是编者,或整理者、加工者。

因此,第一,施耐庵的著作权应该得到毫不含糊的确认;第二,罗贯中参预了创作的过程,他是施耐庵的合作者,应该得到公正的对待。

基于上述认识,我认为,从狭义上说,施耐庵是《水浒传》的作者;从广义上说,《水浒传》是施耐庵、罗贯中二人合作的产品。考证以后的。
第3个回答  2006-04-07
在清代和在民国年间,《水浒传》最流行的版本是贯华堂刊本,即金圣叹评本(七十回本),它所题署的作者为施耐庵。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文化大革命”之前,《水浒传》最流行的版本则是人民文学出版社的整理本,它所题署的作者仍然是施耐庵。同时,在许多文学史著作的论述中,也把《水浒传》的著作权归之于施耐庵一人。因此,长期以来,“《水浒传》的作者是施耐庵” 这个看法已经给人们留下了极深刻的印象。其实,关于《水浒传》的作者,历来存在着多种说法,“施耐庵撰”只不过是其中的一种而已。撇开那些荒诞不经的说法(例如,《水浒传》藜光堂刊本题“姚宗镇国藩父编”)不算,明、清两代,在《水浒传》版本上,在文人们的笔记和书目的记载中,主要的说法有如下三种:(一)罗贯中撰 见于郎瑛《七修类稿》、田汝成《西湖游览志余》、王圻《续文献通考》、《稗史汇编》、许自昌《樗斋漫录》、阮葵生《茶余客话》等书的记载,以及钱曾《也是国书目》的著录。

(二)施耐庵、罗贯中合撰 见于高儒《百川书志》的著录,《水浒传》“嘉靖本”(北京图书馆藏八回残本)、天都外臣序本、袁无涯刊本的题署,以及容与堂刊本的李卓吾序、映雪草堂刊本的五湖老人序、芥子园刊本大涤余人序的叙述。

(三)施耐庵撰 见于《水浒传》雄飞馆刊本、贯华堂刊本为题号,以及胡应麟《少室山房笔丛》、徐复祚《三家村老委谈》、徐树丕《识小录》、周晖《金陵琐事》、钱希言《戏瑕》、刘仕义《玩易轩新知录》、曹玉珂《过梁山记》、王士祯《居易录》、金埴《巾箱说》、梁玉绳《瞥记》、焦循《剧说》、李超琼《柜轩笔记》等书的记载。

哪一种说法最可靠或比较可靠呢?

先从文人的记载看。

第一种说法,首见于郎瑛(1487-1566)的《七修类稿》。而郎瑛乃明代嘉靖时人。第二种说法,首见于高儒的《百川书志》。高儒的生卒年不详,但《百川书志》卷首有高儒嘉靖十九年(1540)自序,可知他的和郎瑛同时,也是嘉靖时人。第三种说法,首见于胡应麟(1551-1602)的《少室山房笔丛》。而胡应麟乃万历时人。因此,从它们分别出现的时间上比较而言,第一种说法和第二种说法无疑要早于第三种说法。

再从《水浒传》版本的题署看。

第一种说法不见于现存的任何版本的题署,以第二种说法为题署的版本大多出现于明代的嘉靖、万历年间,第三种说法的两种版本则出现于明末的崇祯年间;因此,从时间上说,也同样是第三种说法要晚于第一种说法和第二种说法。

这样说,是不是意味着第一种说法、第二种说法比较可靠,第三种说法最不可靠呢? 这倒不一定。

以第一种说法而论,它恐怕是最不可靠的。我们知道,罗贯中是《三国志演义》的作者。在这一点上,并不存在争议。而《三国志演义》和《水浒传》两部小说,在语言形式上完全不用。前者用的是浅近的文言。后者却出之以通俗的白话。说它们出于同一作者的笔下,实在很难获得人们的首肯。

第二种说法和第三种说法虽然有出现早和出现晚的差别,但它们却有着共同点:以施耐庵为作者或作者之一,它们实际上是相互支持的。因此,从这个角度说,它们都是比较可靠的。

第二种说法,以施耐庵、罗贯中为共同的作者,有一定的道理。但缺憾在于,它没有交代清楚他们是什么样的合作关系:二人之中,谁为主,谁为次?依照常理来判断,不可能恰好是50%对50%,没有那么的凑巧。

在清代,也有人(例如,《水浒一百单八将图》题跋的作者徐渭仁)坐实了施、罗二人的分工,把前七十回给予施耐庵,把后五十回给予罗贯中。这仅仅是一种凭空的猜测,而且出现的时间太晚:只有在《水浒传》一百二十回本、七十回本流行之后,它才可能在人们的头脑中萌生。

要比较准确地理解他们的合作关系,目前唯一的途径便是考察明代有关《水浒传》作者的题署 高儒《百川书志》:“施耐庵的本,罗贯中编次”;“嘉靖本”、天都外臣序本、袁无涯刊本:“施耐庵集撰,罗贯中纂修”。

所谓“的本”,是宋、元、明时代的常用语。即“真本”。“集撰”含有“撰写”之意。这表明,施耐庵是作者,是执笔人。所谓“纂修”,可解释为“‘编辑”,和“编次”是同样的意思。这等于说,罗贯中是编者,或整理者、加工者。

因此,第一,施耐庵的著作权应该得到毫不含糊的确认;第二,罗贯中参预了创作的过程,他是施耐庵的合作者,应该得到公正的对待。

基于上述认识,我认为,从狭义上说,施耐庵是《水浒传》的作者;从广义上说,《水浒传》是施耐庵、罗贯中二人合作的产品。
一起写的,名著上都有作者,但一般情况下只说施耐庵
第4个回答  2006-04-16
我的书是原著
上面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写着
施耐庵集攥
罗贯中纂修
已经告诉你了
但信不信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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