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二手房,和A中介没有签订任何合约,但去看了房,B中介价格低,和B成交了,违法么?

表姨妈农村来的,没买过房。在哈尔滨和A中介看了房,但是没有签任何合同,而且也没看到房子的内部。但是随后B中介和表姨妈说中介费低,而且还是朋友的朋友在做。所以表姨妈就和B中介的人又去看了房,这次看到了房的结构和房主。所以就和B中介签订了买房合同。
但是现在A中介问了房主,知道是表姨妈买的房后,不停的骚扰辱骂和威胁,要求拿佣金。
这种情况A中介会告她么?她要支付A佣金么?而且担心A中介会搞破坏,怎么防范?我也知道这种情况是很多见的吧。

如果只是看了房,并没有签订任何口头或者书面合同的,那么与A中介之间就不存在法律上的合同关系,那么与B中介成交就不构成合同违约,因此不违法。
但如果属于“跳单”的,无论是和房主签订协议,还是和另外的中介机构签订协议,都必须向A支付中介服务费。
法律分析
中介合同的本质是中介机构利用其信息网络,为委托人寻找交易机会,即所谓“媒介服务”,如果“看了房”,并且和房主达成合意,交付定金了,即使没有口头或者书面合约,其实也视为“实际履行了合同义务”,享受了媒介服务,作为服务合同的主要义务,中介机构“提供信息”的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因此“粗心”的购房者只能支付相应的中介服务费,因为没有对相应的市场情况作调查而造成的损失法律一般是不予以保护的——从某种程度上,也可以说法律保护某种程度上利用信息不对称进行营利的商主体行为。按理是应当支付中介费的。
但如果只是看了看房,没有见到房主,也没有签协议交定金的,就视为事实行为,并不产生法律效力,那么无论是和B、C还是价格更高的D签订中介合同都不会造成违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继续履行;(八)赔偿损失;(九)支付违约金;(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一)赔礼道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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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8-25
A中介会使坏,但是不会告你,他没有证据,不用支付A佣金,我原先在哈市的房产中介做过,但是现在不做了,防范就是对他们中介横点,说你们中介费给我打折很便宜的那种,就在你那买,。人不能太惯着,追问

他说她有证据带她看过房的,还短信留下来了的。打电话吵架呀,整个泼妇一样。现在姨妈都不理她,听说那房子也是拿来出租和投资的

已经在B哪里买了呀,因为中介费便宜一半。怎么办?

而且他有证据带去看过房的,因为当有短信的

追答

哈市中介看房,会有一张看房单的,那上面要是有你姨妈的签字和留身份证号的话,还算是证据,短信什么的都没有用,就是你签看房单,只要你有理由,他也不再告你的,估计是中介看你们是外地,好欺负,等过一段时间就好了。一般的经纪人都这样。。

追问

喔喔,那这个是全国都一样的么?我一直说他没带我看到房,他没话说,

而且他发信息说一定要拿回佣金,说我是躲不掉的,

追答

那是她吓你的,

追问

那她不会去找我们的现在住的找麻烦吧?会不会去找身份证什么的,搞事情?因为她知道买的房在哪的

追答

一般的人不能去,也不会搞,你们还是表现的不强。。

追问

你有qq么?可以和你聊么

追答

350494364

追问

喔喔,我加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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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3-08-25
首先A没有任何依据可以证明跟他们看过房,所以不会起诉,更不用支付佣金。搞破坏应该会的,基本也就是砸玻璃,堵锁眼之类的,太过了的话他们也不敢,下次再打电话记得录音。然后报警吧。追问

我有咨询过其他人,说不理他,砸玻璃?,因为这房子现在出租。而且姨妈家都在其他城市,也不住,投资和出租用的

不理他还要接电话录音么?该怎么处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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