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邻居发生冲突,去了派出所,现在应该怎么处理

事件起因是与邻居发生了口角,然后她回家拿棍子打了我一下,我妈见状就与她扭打在一起。后来因为我妈势弱,我就上去把我妈拉下来和对方扭打在一起。
之后那个女的的老公下来一拳直接打到我鼻子上,当时就出血了,我爸在旁边赶忙把对方的老公压在地上(我爸全程没有动手,包括最后把对方老公压在地上也没动手)。
后来邻居过来拉架就结束了。然后对方就报了警。
到了派出所后,对方一直拒绝调解,说要去验伤,说自己腰上有肿瘤什么的。实际上女性之间打架也并没有出现什么大的损伤,就是手上被抓破了皮,我认为她是想借机讹钱。
警察没办法,让我们各自去验伤,后来她和警察说要挂水几天,警察就让我们25号再一起去派出所。
我有几个问题想问:
1.因为我们家楼下没有摄像头,警察就认为谁伤的重对方就赔偿,完全不顾谁先动手,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
2.如果对方把之前自己身上本来就有的不相干的伤归结到这次冲突上,我是否可以要求法医鉴定?
3、此事完全是对方责任,包括口角都是对方一直在骂我们,最后可能会出现要我们赔偿的情况吗?
4.此事全程都有邻居看到,可以让邻居作证她用棍子先袭击我,我们家正当防卫吗?

需根据情况而定。当双方都对对方造成伤害时,双方都要对所造成的伤害负责,决定适用调解还是追究责任。情况较轻时,派出所会对双方进行调解,若果双方调解不成功的话,派出所会依据法律追究双方的责任。如果一方对另一方造成伤害构成轻伤的,会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
一般来说,先动手的一方过错责任较大。发生伤害案件后被害人应当及时报警,出院后要求派出所出具伤情鉴定函进行伤情鉴定。伤者经司法鉴定,如果是轻微伤打人者将面临最高十五天行政拘留。造成轻伤的要负刑事责任,自首的可以酌情减轻刑罚。把对方打成骨折,要经过法医鉴定 ,如果属于轻伤涉嫌伤害罪,要判刑的。不构成犯罪的,依法要予以治安处罚,要拘留。但如果对方谅解或放弃起诉,可能不会判刑。如果达到轻伤二级,根据相关法律将会对打人者追究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如果打人者是累犯,公安机关按照相关法律,应当从重处罚。无论是哪一种,均需要赔偿医药费等费用。对于人身损害的伤残等级确认后,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三十四条之一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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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8-23
你好。
【1】从你的描述上看,并不属于正当防卫。正当防卫要求侵害行为正在进行,尚未结束。对方拿棍子打了你一下,侵害行为已经结束。后面的一系列行为属于互殴。
【2】从此次事件来看,双方都有过错,互相侵权。一般会进行调解。但如果对方将你告上法院,要求赔偿,你可以提起反诉,法院会根据责任大小作出判决。
【3】这个事件属于民事纠纷,警察的调解没有约束力。如果你们不服,可不予履行。
【4】民事案件谁主张谁举证,如果对方认为你的行为引发她的旧伤,由她举证。你对她的鉴定报告有异议,可以重新申请鉴定。追问

那如果25日她验伤报告出来,警察让我们进行赔偿,我们拒绝的话警察会处罚我们吗?
另外对于她的验伤报告可以要求证明与此次斗殴相干?可以让她请法医鉴定吗

追答

你好。
这个属于民事纠纷,警察的介入最多是调解,没有法律效力,警察让你们赔你们可以拒赔,警察不能处罚你们。
如果你对她的验伤报告不服,在她向法院起诉的时候你们可以申请司法鉴定。另外,你们要把你们的医药费单据保管好,万一对方告你,你提起反诉,这个可以抵消的。

【满意请采纳哦。谢谢!】

追问

我们家并没有什么大伤因此没有去医院验伤,只是拍了照片,就是手上被抓破了不少,鼻子被打出血别的也没什么?这样也需要去医院验伤吗

追答

不是去验伤,主要是要那个医疗费的单据。因为,对方如果去法院告你要求你赔偿,你也可以反诉他打你,两方单据一亮,相同的部分可以抵消。

追问

我家没有去医院,所以也没有单据啊

追答

这种小事,建议还是双方协商私了。
如果对方提出无理的要求(如将不相干的伤归结在此次冲突上),你们不理她。最差的结果就是对方闹上法庭,不过这个得由对方举证,如果对方自觉理亏,也不敢这么做的。

至于医疗费,如果你们能找到熟人,去医院补开几张就行了。这个也是以备不时之需。

追问

好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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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3-08-23
1、很明显对方是主动到你们家打架哦,她的责任大,属于故意。
2、你们可以要求鉴定,他的身体没有外伤,不会得逞。
3、他们要赔偿你,也不是赔偿他们。
4、有证人做证明非常好,你们家没有过错,是正当的(不存在正当防卫)。
望采纳。追问

那如果25日她验伤报告出来,警察让我们进行赔偿,我们拒绝的话警察会处罚我们吗?
另外对于她的验伤报告可以要求证明与此次斗殴相干?可以让她请法医鉴定吗

第3个回答  2013-08-23
事情没有你说的这么复杂,其实对于公安机关而言这个就是一个简单的纠纷,并不是说要推卸责任,而是一般的邻里打架、口角一类的,只要没有大的问题,都不会动真格的要把双方怎么样怎么样,不过是一时气不顺,非要挣回面子,如果公安机关真的要处理人了,那么对双方而言最后都只有后悔的,个人建议等两家心平气和了再谈谈呗,事情真的没有想象的那么严重,退一步讲, 如果警察真的认为你们双方谁谁有责任,你觉得当时警察会让你们一方走了就算了吗?别想太复杂了,消消气,和邻居聊聊没准就聊开了
第4个回答  2013-08-23
1.那警察不够格啊 申诉
2.完全可以啊
3.只要有证据她的伤不是你们造成的就不用赔偿
4.这就是很好的证据 还可以反诉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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