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证期限可以延长几次?是只有两次还是多次?第一次合理申请延长举证期限法院会必须允许吗?还是第一次就

举证期限可以延长几次?是只有两次还是多次?第一次合理申请延长举证期限法院会必须允许吗?还是第一次就不允许延长?谢谢。。。
举证期限可以延长几次?是只有两次还是多次?第一次合理申请延长举证期限法院必须允许吗?还是第一次就可以不允许延长?谢谢。。。

您好,对于举证期限的延长次数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但是一般情况下法院只允许当事人只申请一次,第二次申请举证期限延长的,通常会遇到法院不予准许的情况。

当然是否延长举证期限的主动权是掌握在法院手中的,所以当事人第一次申请延长举证期限的,也可能会遇到不予准许的情况,但一般若是合理申请延长举证期限的法院没有必要为难当事人。
对于延长举证期限仍无法完成重要证据收集的,建议当事人把我一审的审理期限及上诉期限,在上诉过程中可以将一审中难以收集的证据作为新证据提交,也可以起到胜诉的效果。

希望对您有帮助。

参考: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三十六条 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追问

建议当事人把我一审的审理期限及上诉期限,在上诉过程中可以将一审中难以收集的证据作为新证据提交,也可以起到胜诉的效果。这句话是什么意思?,。。。谢谢

追答

有个错别字,是把握。
如果你在一审庭审前的举证期限内无法收集到决定您胜诉的证据,您千万不要错过一审审理期限及上诉期限这一段时间。1、是一审审理过程中,如果有新的证据提交是可以向法庭申请延期审理的,但该证据必须是在举证期间内难以提供的证据;2、若错过了一审审理审理过程,在裁判后才收集到证据的,则可以在上诉时,作为新证据向二审法院提出;3、若均错过了,裁判已经生效,则只能采取申诉的程序,即向法院申请再审程序,若有新证据的也可以起到推翻生效判决的作用。本人建议你在1、2中尽量抓紧时间,因为3的申请再审较难。
通俗的说,您若真的遇到举证苦难的情况,法律还是会给你一段可以采取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时间,只要你一旦能够找到还原事实的证据,那错过了举证期限也不是什么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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