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如题所述

当事人可就以下争议提请劳动仲裁:

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及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奖金、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包括因执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发生的争议;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扩展资料:

第一类、申请人是员工的,请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请事项事实理由,一式两份或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定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执业律师,应提供执业律师的证件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公民,应提供与委托人签订的不收费代理协议书,以及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间的关系的法律资料;

(4)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5)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或证书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动仲裁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5-15

宋聪聪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张保刚律师

擅长:公司法务

刘勇律师

擅长:损害赔偿

王莉律师

擅长:劳动工伤

陈娜律师

擅长:税务合规

朱哲雨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

李昌锁律师

擅长:经济纠纷

李金杏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

    官方电话在线客服官方服务
      官方网站电话咨询
第2个回答  2020-03-26

劳动仲裁受案范围,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一)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二)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 (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三)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解除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五)军队文职人员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由仲裁委员会处理的其他争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 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 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 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 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 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孙旭权

婚姻家事专业律师

张烜墚

资深刑事律师

张丽珍

婚姻家事专业律师

陈林

婚姻家事专业律师

陈绍熙

合同纠纷专业律师

杨鹏淋

资深劳动纠纷律师

    在线客服官方服务
      官方网站立即咨询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8
企业申请劳动仲裁须知

--------------------------------------------------------------------------------

一、 申请仲裁时效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劳动争议,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受侵害之日)起60日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区、县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

  二、申请仲裁手续

  1、当事人申请仲裁时,需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符合要求的仲裁申请书正本1份和按被诉人人数提交副本若干份。

  2、 同时,还需出具身份证件,单位的出具营业执照,个人的出具身份证。

  3、申诉人还必须提交与本争议有关的各种证明证据材料,如劳动合同书、开除、除名、辞退证明书、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等等。

  三 、仲裁受理

  1、受理时效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自收到符合要求的仲裁申请书之日起7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发出受理通知书;对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仲裁委员会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劳动争议案件,将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诉人。被诉人则须在法定的应诉时限内向仲裁委员会递交符合要求的答辩书正本1份和按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若干份。

  2、预交仲裁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的案件,按规定收取仲裁费,由申诉人预交,待案件审结后,由败诉方承担或视双方责任大小按比例分担。

  3、开庭审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开庭4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当事人经仲裁庭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允许中途退庭的,对申诉人按照撤诉处理,对被诉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4、处理案件时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自决定受理该劳动争议后,在60日内结案。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结案的,经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延期30日结案。

  四、仲裁裁决

1、 仲裁调解书生效时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制作的调解书,一经送达当事人即发生法律效力。

2、

仲裁裁决书生效时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送达当事人后之日起15日后,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用人单位所在的区、县级市人民法院起诉。

3、仲裁调解、裁决书的执行。仲裁调解、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21-03-28
劳动者有权申请劳动仲裁,请求公司支付赔偿金或者经济补偿金等相关费用。

1、首先,劳动者不能书写离职申请。因为,如果职工写了这样的申请,本案则由公司解除合同变成由劳动者自己解除合同了。如此,案件性质发生变化,请求权的事实和法律基础将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以不能胜任为由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依法须提供证据证明该项事实主张。一般而言,这样的事实主张难以证明。而如果公司不能证明,则属于违法解除合同,依法须支付赔偿金。因此,劳动者应当以公司违法解除合同为由,请求公司支付赔偿金。即使公司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依法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3、如果劳动者上班期间没有休息日,且有证据证明存在加班事实的,则可以请求公司支付加班工资。

4、题目中没有提到订立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保费用的事实。如果公司没有依法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则可以请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如果公司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费用,则还可以请求公司补缴社保费用。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