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工作单位签的是空白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在工作单位试用期过后给了我一份空白劳动合同,我只是把个人的基本信息添上,然后在最后签了名,现在我要辞职,提前半个月跟经理说,他说我要付他违约金,因为当时招工的时候我们口头协议我要在公司干3年.
  我们经理有多家公司,他把我签约的公司的钱转到别的公司里,然后说我签的公司现在亏损,给我们开半薪,说年底效益好了给我们补齐.现在我要走了,是不是应该给我开全薪,我需要付给他违约金吗?
  还有当时他承诺我转正之后就交保险,3个月后我转正了,工资是转正了,但是也没签合同.来5个月了才签的合同.保险是上个月才给交,我已经来公司7个月了,我以前没有交过保险,我们单位以前交过保险的同事说如果单位给续交保险的话需要知道保险号,可是公司并没有管他要保险号,他去问经理,经理把扣的钱就还给他了.我想我上个月也一定是没交,这个钱我是不是应该要回来?
  希望明白的朋友能帮忙解答下~!万分感谢~!

和工作单位签的是空白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空白的劳动合同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空白的劳动合无效的原因是不具有劳动合同必备的内容。公司给签空白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的作法是违法的,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
法律分析
签订空白劳动合同是无效的,劳动合同之中必须要包含的内容包括薪资、工作的时间以及会解除劳动关系的日期等,若是单位让职员签署空白类型的劳动合同,在填写完空白处内容之后没有发给职员一份,此时该空白合同就不会产生司法效力。劳动者签订合同时,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是否是合法企业,要有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等,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合同中要有劳动者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空白合同是企业为应付检查,拿出空白合同,先让劳动者签名、按手印,走一个过场,劳动者也不拿合同当回事,有的合同甚至没有盖章。一旦发生劳动争议,这类合同是无效的,同时,劳动者的维权成本也会增加。劳动合同是发生劳动争议时,劳资双方可出具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法律凭证。所以劳动合同盖章后,劳动者本人和用人单位要各保管一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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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5
首先,单位这种做法是打算规避法律风险。如果员工亲笔签了名,由单位填写内容,劳动合同有效。再次,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6条规定了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情形: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若员工已签了名,如何证明单位是采取欺诈等手段订立劳动合同?因此,员工千万别在单位没有填写内容以及单位没有签字和盖章的情况下,签订劳动合同。
第2个回答  2021-03-27

第3个回答  2022-04-07
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空白的劳动合同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空白的劳动合无效的原因是不具有劳动合同必备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4个回答  2020-06-03
我有微信截图复印件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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