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单位试用期过后给了我一份空白劳动合同,我只是把个人的基本信息添上,然后在最后签了名,现在我要辞职,提前半个月跟经理说,他说我要付他违约金,因为当时招工的时候我们口头协议我要在公司干3年.
我们经理有多家公司,他把我签约的公司的钱转到别的公司里,然后说我签的公司现在亏损,给我们开半薪,说年底效益好了给我们补齐.现在我要走了,是不是应该给我开全薪,我需要付给他违约金吗?
还有当时他承诺我转正之后就交保险,3个月后我转正了,工资是转正了,但是也没签合同.来5个月了才签的合同.保险是上个月才给交,我已经来公司7个月了,我以前没有交过保险,我们单位以前交过保险的同事说如果单位给续交保险的话需要知道保险号,可是公司并没有管他要保险号,他去问经理,经理把扣的钱就还给他了.我想我上个月也一定是没交,这个钱我是不是应该要回来?
希望明白的朋友能帮忙解答下~!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