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个回答 2013-09-03
都道府县是日本的行政划分。根据日本地方自治法,日本的市町村是“基础的地方公共团体”(第2条第4项),而都道府县是“包括市町村的广域地方公共团体”(同条第5项),其基本功能为处理涉及广域团体的事务及与市町村相关的联络事务。日本全国的市町村共有1787个(2008年(平成20年)7月1日统计数字。其中含783市、811町、193村)及23个特别区。所有的市町村以及特别区都是47个都道府县(1都1道2府43县)以下的二级地方。
在各都道府县中,都设有代表决议机关的议会(都道府县议会)及代表执行机关的知事(知事部局)。除此之外,还设有公安委员会、警察本部、教育委员会、选举管理委员会、监察委员会等负责各种事务的机关。都道府县享有以下权利:自治权、制定条例及规则、发起及征收地方税和负担金、发起地方债券等。
与1947年(昭和22年)5月30日开始实行的日本宪法的同日,地方自治法实行,以都道府县及市町村为中心的地方自治制度自此开始。地方自治法对于都道府县订立了统一的制度。其中,都可以对其治下的特别区有一定的调整权限,但是道府县在法律上没有任何不同之处,至于名称的不同则是由历史的原因形成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