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维护建设税=(实际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适用税率
(市区的税率为7%,县城、镇的税率为5%,不属于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3%
地方教育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2%
扩展资料: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免规定:
1、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2、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3、对“二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二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一律不予退(返)还。
参考资料:城市维护建设税-百度百科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实际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适用税率
(市区的税率为7%,县城、镇的税率为5%,不属于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3%
地方教育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2%
拓展资料: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行营业税改增增值税,营业税将退出历史舞台。
根据财税〔2016〕12号文件规定,2016年2月1日起,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
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纳的城建税;
“二税”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的,不退还城建税。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税费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都是以增值税和消费税为基础进行缴纳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比较简单,计税方法基本上与“二税”一致,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适用税率。
应纳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3%
扩展文件; 《会计资料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