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东台市2008年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是多少?

江苏省东台市2008年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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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知道全部,请告知东台市第一中学和东台市安丰中学的正取分数线和择校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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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台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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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7-04
一楼我F你了
第2个回答  2008-07-03
东台市 2008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意见
根据盐城市教育局有关招生工作文件精神,现就我市2008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2008年全市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推进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坚持教育的均衡发展,着力构建和谐教育;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原则,自觉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按照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进一步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的要求,针对生源逐步减少的实际,稳定和控制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加快发展职业教育,使普职招生之比更为合理协调,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教育的需求。

二、招生办法

(一)招生计划

我市普通高中共计划招收131班6850人。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中包括统招生和择校生,择校生的招生严格执行“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的规定要求。东台中学、安丰中学、三仓中学、市一中择校生招生比例为招生计划的30%,时堰中学、唐洋中学择校生招生比例为招生计划的20%。市一中城南办学点、时堰中学五烈办学点、安丰中学四灶办学点、三仓中学新曹农场办学点、唐洋中学富安办学点比照一般普通高中招生,择校生招生比例均为招生计划的20%。

今年东台中学计划招收22班1188人,其中统招生 832人 ,择校生356人。安丰中学、三仓中学、市一中各计划招收15班810人,其中统招生567人,择校生243人。时堰中学、唐洋中学各计划招收12班648人,其中统招生518人,择校生130人。市一中城南办学点计划招收8班432人,其中统招生346人,择校生86人。时堰中学五烈办学点、安丰中学四灶办学点、唐洋中学富安办学点、三仓中学新曹农场办学点各计划招收4班216人,其中统招生173人,择校生43人。民办普通高中不分统招生和择校生,统一按民办学校核定的标准收费。创新学校、现代中学、富腾学校、东方中学各计划招收4班160人。各学校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详见《东台市2008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生计划详见《东台市2008年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生简章》(另行下发)。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和盐城市招生工作意见精神,今年东台中学50%的统招生计划将按照初三在籍学生数和学校办学水平定向分配到各初中,其中省示范初中按1.15的系数分配指标。凡有定向指标的学校,如统招生录取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数未达指标数,可在下降30分的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录满为止。如下降30分仍不能完成,则将指标调剂到面上统一使用。按指标录取东中的学生如被其他四星级高中录取,名额不再递补。“零报生”不占定向指标计划。定向指标生的收费按统招生标准执行。

各学校不得招收旁听生。

(二)报名

各学校须在4月22日前完成初中毕业生资格审查和“加分”证明审核工作。4月23日至4月28日由毕业生(含外市户口在我市就读的考生)学籍所在学校集体至市招生办报名。本地户口在外地就读的“零报生”持户籍证明和原就读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的学籍证明,往届生持初中毕业证书等有关证件到户口所在地学校报名。坚持报名、考试和录取区域相一致的原则,凡报考我市三星级以上高中,则应在我市报名、考试。

实行所有应届初中毕业生参加中考的制度。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工作的意见》精神,为有效控制辍学,全市所有初中毕业年级的学生均要参加中考,凡不参加中考的学生均作为辍学生处理,纳入学校年辍学率统计。

严格执行学生毕业的相关规定。根据《江苏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的规定》第三十六条和三十七条,考生成绩达到标准,综合素质中的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为合格,体育合格者,发给初中毕业证书。成绩不及格补考后,语数外有一门不及格以及其它学科有两门不及格者,只发初中义务教育证书。

(三)志愿填报

报考志愿分为两类:第一类为普教师范类,包括星级高中、高等师范学校、普通高中。第二类为职教类,包括五年制高职(大专)、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综合高中、电视中专、技工学校。所有考生一律不得兼报两类志愿。普教师范类、职教类志愿填报时间统一安排在5月23日至28日进行。

为有利于学生填报志愿,有利于招生工作的开展,学生填报普通高中志愿时将同一学校统招生、择校生作为两个志愿填报。所有考生都必须根据自己的意愿亲自填写《普通高中招生志愿表》、《职业院校招生志愿表》。

普通高中志愿按录取批次填报,在同一批次中严格按填报的志愿顺序投档。

第一批次学校可填报2个志愿。即:东台中学统招生(30011)、东台中学择校生(30019)。

第二批次学校可填报4个志愿。可选志愿有10个:时堰中学统招生(30021)、时堰中学择校生(30029)、安丰中学统招生(30031)、安丰中学择校生(30039)、唐洋中学统招生(30041)、唐洋中学择校生(30049)、三仓中学统招生(30051)、三仓中学择校生(30059)、市一中统招生(30061)、市一中择校生(30069)。

第三批次学校可填报3个志愿。可选志愿有14个:市一中城南办学点统招生(30111)、市一中城南办学点择校生(30119)、时堰中学五烈办学点统招生(30071)、时堰中学五烈办学点择校生(30079)、唐洋中学富安办学点统招生(30081)、唐洋中学富安办学点择校生(30089)、安丰中学四灶办学点统招生(30091)、安丰中学四灶办学点择校生(30099)、三仓中学新曹农场办学点统招生(30101)、三仓中学新曹农场办学点择校生(30109)以及民办高中创新学校(30145)、现代中学(30165)、富腾学校(30175)、东方中学(30185)。

各学校要督促和指导考生按规定认真填报志愿,对学生填涂信息卡要有专人审核,确保考生填涂的信息卡与志愿表完全一致。所有志愿应全部由考生和家长自主选择填报,由考生本人亲笔填写,并由考生和家长签字。

盐城中学今年面向我市招收统招生36人,择校生16人,志愿实行“函报”。

(四)考试

1、学业水平考试。今年全市高中阶段招生实行毕业考试、升学考试合一,统称为学业水平考试。考试由盐城市教育局统一命题制卷,我局组织。考试日程、时间、科目及分值如下:

6月16日上午 8:30-11:00 语文(150分)

下午 2:30-4:50 综合Ⅰ(物理和化学)(150分)

6月17日上午 8:30-10:30 数学(150分)

下午 2:30-5:00 综合Ⅱ(政治和历史)(100分)

综合Ⅲ(地理和生物)(50分),

实行开卷、合场、分卷考试。

6月18日上午 8:30-10:30 英语(150分,其中口语等级测试占10分,卷面成绩140分)。

今年中考实行网上阅卷。批阅试卷由盐城市教科院负责,考生成绩由盐城市招生考试中心统一发布。考生一律不查卷、不查分。

往届生、“零报生”必须参加体育测试和英语口语测试。

2、学生综合素质考核认定。根据学生自评、学生测评、班主任评价、任课老师测评、综合素质成长记录,将学生综合素质六个方面以A、B、C、D四个等级或合格、不合格两种标准确定。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根据《盐城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执行。

3、体育考试。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分值为30分,分值由平时考核和统一考试两个部分组成,学校评定为20分,统一考试为10分,具体考试工作按《2008年盐城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4、特长生考核及录取。具有体育、艺术等特长的学生,根据招生学校举办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教育的实际需要,由学生在6月23日前自愿到有关学校报名,经有关学校组织统一测试后,在6月27前提出拟录取名单(不超过本校统招生计划的5%),经市教育局审核后,报盐城市教育局审批录取。特长生文化成绩不得低于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

5、考场的设置。学业水平考试东台考区的考场分设在台城有关中学及时堰中学、安丰中学、三仓中学、唐洋中学等处。

(五)录取

1、实行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公示制。市教育局将对普通高中的统招生、择校生及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及收费办法,在学生填报志愿前,向社会公示,为学生填报志愿提供依据,并接受社会、学生、家长的监督。

2、坚持统一招生,一次录取结束。为切实规范招生行为,坚决杜绝随意录取现象发生,确保招生秩序稳定,高中招生将按考生志愿和分数录取,统一办理入学手续,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普教类与职教类按批次同时录取,不得交叉录取。普通高中坚持按“一校两序、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批次录取。“一校两序”就是同一学校统招生和择校生分开填报志愿和录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即同批次录取时,根据考生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分数高的学生优先投档,达到第一志愿录取分数线的录取第一志愿,达不到第一志愿录取分数线的再投第二志愿,依此类推。同一学校择校生不得低于统招生录取的最低分以下30分。具体招生程序:由市教育局和学校招生、盐城市教育局审批、入盐城市教育局学籍库、通过盐城教育网和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普通高中招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段要求一次性录取结束,超过时间不再补录或调剂录取。

2008年全市职业学校招生办法按《关于做好2008年中等职业学校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东教发[2008]39号)执行,有关职业学校的招生资质将在《东台教育》职教专版及有关媒体公布。

3、录取批次及录取阶段。

填报普教师范类志愿的录取批次为:

第一批次:四星级高中(盐城中学、东台中学)录取。

第二批次:三星级高中(时中、安中、唐中、仓中、市一中)和师范学校录取。

第三批次:其他普通高中(市一中城南办学点、三仓中学新曹农场办学点、时堰中学五烈办学点、唐洋中学富安办学点、安丰中学四灶办学点)和民办高中(创新学校、现代中学、富腾学校、东方中学)录取。

填报职教类志愿的录取阶段为:

第一阶段:招收初中毕业生的五年制高职(大专)班录取。

第二阶段:普通中专学校录取。

第三阶段:职业中专、职业高中、综合高中、电视中专、技工学校录取。

为扶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普通高中将划定最低控制录取分数线,达不到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普通高中不得录取,此类考生可到职教类学校办理注册入学手续。凡被前一批次学校录取的学生,其他学校不得重复录取。各学校必须凭考生档案进行录取,不得招收无档案学生,凡招收的无档案学生,一律不能取得学籍。

三、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

(一)在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中,对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初中毕业生实行加分达线后参加录取:

1、革命烈士子女考生加20分达线后参加录取。

2、驻盐部队军人子女及盐城籍在外地服役的军人子女报考三星级以上高中的加15分达线后参加录取。

3、父母受到盐城市及以上“见义勇为基金会”表彰的考生,加10分达线后参加录取。

4、归侨、归侨及华侨子女、港澳台籍考生加10分达线后参加录取。

5、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达线后参加录取。

上述加分对象如遇重复(包括东中定向分配到校的指标生对象),不累计加分,就高不就低。考生报名时必须在《招生报名表》中填写加分理由并持有关证明材料,逾报名时间再提供材料者无效。父母受盐城市及以上“见义勇为基金会”表彰的考生须持表彰证明原件、户口簿和盐城市“见义勇为基金会”证明;归侨、归侨及华侨子女、港澳台籍考生须持有盐城市级以上台侨办证明、户口簿、父(母)身份证等证件材料;少数民族考生须持有盐城市级以上民族宗教事务局证明及父(母)身份证件、材料;驻盐部队军人子女考生须持盐城市双拥办有关证明,盐城籍在外地服役的军人子女考生,须持父(母)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军人身份证明原件、父(母)军官证复印件、户口簿及盐城市双拥办证明。学校对加分对象必须在校内张榜公布,核准无误后将核实意见并附有关证件、材料报市教育局审核。

(二)往届初中毕业生不得报考第一批次学校。

(三)在转学、休学、复学等方面违反省、市学籍管理规定的初中毕业生,不得报考三星级以上高中,学校和个人不得提供假证明。凡弄虚作假者,考生取消录取资格,学校和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

(四)对身体残疾,不妨碍文化学习,生活能自理的考生录取时一视同仁。

四、严格规范招生行为

1、准确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各类招生信息的发布必须由市教育局统一管理,凡需面向全市发布招生信息(宣传广告、招生简章等)的,必须经市教育局审批。各级各类学校要全面、客观、准确地向考生宣传招生政策、发布招生信息。各学校不得以虚假联合办学名义发布招生广告,不得将招生计划、办学责任转给其他组织和个人。任何乡镇成人教育中心校、行业与社会培训机构一律不得挂靠职业学校联合举办学历教育班。

2、正确指导考生填报志愿。要增加学生对各类学校招生的知情权,不得封锁招生信息。要尊重考生自主选择学校的权益,任何人不得限制、代替或误导学生及家长填报志愿,不得强行要求学生填报某些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初三学生参加复习和学业水平考试,学校教师不得擅自向高一级学校提供初中毕业生住址及其他信息,更不得以此谋取非法利益。各学校必须指定专人认真审核考生的电子档案信息,对考生户籍、“加减分”信息、志愿信息发生差错而由此引发的责任,由学校相关责任人承担。

3、坚决制止乱收费行为。严格执行“三限”政策,设立最低控制分数线。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十项禁令”,任何普通高中不得擅自接收未经正式录取的学生,也不得收取无学籍学生的任何费用。

4、加大对违规招生的责任追究力度。要严格按照考生志愿,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招生。凡超计划招生的公办学校,将严格按下达的招生计划核定教职工编制,安排人员经费;教育部门所办学校超计划招生的收费收入全部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使用;民办学校超计划招生的给予通报、警告直到取消办学资格。凡违反招生政策或擅自超计划招收的学生将不得注册学籍。凡没有学籍的学生高中三年期间一律不得接受行政部门的任何表彰和奖励,一律不得参加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竞赛和联赛,一律不得发放高中毕业证书,一律不准以应届生资格参加高考报名,一律不得享有行政部门组织的出境、出国读书的便利。

五、组织领导

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要求高。为切实维护考生利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确保中考中招的顺利、平稳进行,市教育局成立2008年中考中招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等各项工作。

各学校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中考中招工作的领导。招生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有关学校都要建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的领导。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抓招生工作各个环节,认真细致地做好各项工作,确保不出差错。

市教育局有关职能部门和市招办将加强对招生学校的管理,强化招生工作的规范意识,签订招生工作责任状。各星级高中在招生工作中,应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切实按照程序和规定招生,严禁违反政策和原则的现象发生。

本意见的解释权在市教育局。

主题词:高中 招生 意见 通知

抄送:盐城市教育局,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

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局、信访局、公安局,

各有关新闻单位,各有关招生学校。

东台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8年5月19日印发

共印90份

附件一:

东台市2008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学 校
班级
统招生
择校生
民办
合计
收 费 标 准

东台中学
22
832
356

1188
统招生学费每学期800元;择校生择校费一次性收取25000元。

时堰中学
12
518
130

648
统招生学费每学期800元;择校生择校费一次性收取10000-20000元。

安丰中学
15
567
243

810

唐洋中学
12
518
130

648

三仓中学
15
567
243

810

市 一 中
15
567
243

810

市一中城南办学点
8
346
86

432
统招生学费每学期450元;择校生择校费一次性收取,不超过10000元。

时堰中学五烈办学点
4
173
43

216

安丰中学四灶办学点
4
173
43

216

三仓中学新曹农场办学点
4
173
43

216

唐洋中学富安办学点
4
173
43

216

创新学校
4

160
160
学费每学期3500元;住宿费、代办费等按规定收取。

现代中学
4

160
160

富腾学校
4

160
160

东方中学
4

160
160

合 计
131
4607
1603
640
6850

说明:1、公办高中按每班54人编制计划;

2、各公办学校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以省、盐城市正式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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